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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測算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

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用測算的基本過程包括:測算規模、測算工作量、測算費用。如圖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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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用估算基本流程

在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用測算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充分利用基準資料,對工作量、費用進行測算;

——在測算規模時,應根據專案特點和需求的詳細程度選擇合適的方法;

——工作量、費用的測算結果宜為一個範圍而不是單一值;

——費用測算過程中宜採用不同方法分別測算並進行交叉驗證。如果不同方法的測算結果產生較大差異,可採用專家評審方法或加權平均方法確定測算結果。

規模測算

功能點計數

應根據已知的專案功能描述,採用功能點方法測算軟體規模。

對於已完成的資訊化專案,估算人員應根據已確定的系統邊界和需求描述估算軟體規模。

規模估算所採用的方法,應根據專案特點和估算需求,選用IFPUG方法或NESMA方法。

規模調整

對於未確定的資訊化專案,在進行規模測算時,應根據隱含需求及未來需求變更對規模產生的影響並對測算規模進行調整,公式如下:

S=US×CF

式中:

S ——調整後的軟體規模,單位為功能點;

US——未調整軟體規模,單位為功能點;

CF——規模變更調整因子,取值為1-2的任意實數,在專案已交付後如無特殊要求,取值為1。

CF的取值參考相關行業基準資料或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示例:

假設某專案經測算,未調整的軟體規模為1000功能點,但該專案需求尚未完全確定,預計未來將有50%的變更,則該專案調整後的軟體規模S為1500功能點。

工作量測算

基本原則

在測算工作量時,應符合以下原則:

a) 對專案風險進行充分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對測算方法或模型進行合理調整,風險分析時應考慮技術、管理、資源、商業等多方面因素;

b) 根據經驗或相關性分析結果,確定影響工作量的主要屬性。

測算公式

採用方程法測算工作量應使用以下公式:

AE=(S×PDR) ×MLF×MCF×MSF

式中:

AE ——測算工作量,單位為人時;

S ——調整後的軟體規模,單位為功能點;

PDR——運維功能點耗時率,單位為人時每功能點。PDR的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MLF——運維水平要求因素調整因子,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MCF——運維能力因素調整因子,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MSF——運維繫統特徵因素調整因子,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可根據上述公式及PDR基準資料的P25、P50、P75值,分別計算出工作量測算結果的下限、最有可能值和上限。

費用測算

依據工作量測算

在獲得了工作量測算結果後,採用以下公式測算費用:

P=AE/HM×F+DNC

式中:

P ——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用,單位為元;

AE ——測算工作量,單位為人時;

HM ——人月折算係數,單位為人時每人月,取值為176;

F ——平均人力成本費率(包括運維供方直接人力成本、間接成本及毛利潤),單位為元每人月;

DNC——直接非人力成本,單位為元;

其中,平均人力成本費率F可根據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或行業資料確定。

依據規模及規模單價測算

基於已確定的功能點單價測算軟體運維費用,採用以下公式:

P=S×OMPP×MLF×MCF×MSF +DNC

式中:

P ——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用,單位為元;

S ——調整後的軟體規模,單位為功能點;

OMPP ——運維功能點單價,單位為元每功能點;

MLF——運維水平要求因素調整因子,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MCF——運維能力因素調整因子,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MSF——運維繫統特徵因素調整因子,取值參見北京軟體造價評估技術創新聯盟歷史資料;

DNC——直接非人力成本,單位為元。
(節自北京市地方標準《資訊化專案軟體運維費用測算規範》DB11/T 142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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