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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階段對法律風險的防範措施有哪些?

在建築工程中難免會面臨各種未知的風險,對於法律規定的各個事項更是要謹慎遵守,因此,今天中國招標採購導航網來和大家分享建築工程在招投標階段所應注意到的法律風險,加強防範,確定相應的防範措施,避免出現疏漏。 一、招投標過程中常見問題分析 (一)投標準備階段存在的問題 承包方輕視投標前期資信調查及專案風險分析。在投標的準備階段,有的承包方為了獲得招標專案,輕視對業主方資質、資金實力、招投標專案的內在條件(如地質環境、墊資情況、資金來源等)和外在影響(如居民壓力、政府政策法規的影響等)的審查。此時,若在承包方中標後,業主方資金出現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壓力而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將會造成不能開工或開工後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設施建設,還會給公共利益造成損害。 (二)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違反規定,承接應招標而未招標專案 在現實生活中,某些業主違反法律規定,對必須招標的專案不進行招標,或對專案進行拆解發包。而某些施工企業為了承包專案,擴大業務量,不顧業主方的違規操作,按照業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專案,給自身帶來較大法律風險。 2.串標、圍標 由於招投標競爭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為了達到中標目的採用串標、圍標的方式進行違法違規投標。但無論是串標還是圍標均是違法的,將受到法律的懲治。如:《反不當競爭法》第十五條、二十七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招投標法》第五十三條均對串標行為的處罰作出了規定。此外,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定,串標還可能面臨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 3.低中標、高結算 由於建築行業競爭激烈,承包方更傾向於選擇低價中標、高價結算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利益。一方面,低價投標可以擠垮對手;另一方面,在施工過程中利用簽證變相加價結算又可以彌補低價中標帶來的經濟上的損失。 然而,低價中標帶來的風險是可想而知的:第一,承包方必將面臨資金缺口問題,進而導致材料款、人工費無法按約定支付;第二,如果在施工過程中未能規範管理簽證、變更、設計等資料,則勢必會影響後期的結算;第三,若是政府投資專案,勢必要經過審計監察等部門的重重審查,一旦不符合投資規定,結算之路必定艱難而漫長…… 4.專案前期設計不到位、簽證頻繁變更 在承包方承接工程後,業主方要求對設計進行大的變更(如:施工圖還未定稿就招投標,也包括那些已經報送建委審批,並且工程已經實施的專案,業主在施工過程中要求變更圖紙的情形),這勢必導致大量簽證的產生,導致預算的確定性大大減弱,大幅增加了工程成本,對承包方極其不利。 (三)中標後存在的問題 1.合同簽訂問題 合同檔案是招標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業主方在擬定合同條件時,往往過多地將風險偏重於承包方一側,對合同某些不利於自己的條款故意約定不清,對工期、質量違約賠償和罰款的上限不予以明確界定等。而恰好有的承包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輕視對合同條款的稽核。因此,合同簽訂後,此類承包方往往存在合同不能履行等問題,給後期施工、結算帶來較大風險。 2.黑白合同問題 為節省開支,降低工程專案成本,業主方在承包方中標後,在白合同的基礎上,往往要求承包方簽訂比中標標底“合理低價”的價款還低、工期還短、質量標準更高、違約責任更大的黑合同,承包方出於壓力,只能違背意願及違反《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與其簽訂黑合同,這極易損害承包方利益,嚴重者可能造成建設工程質量隱患。 二、招投標階段法律風險防範

(一)樹立和增強法律意識 承包方管理人員不僅要具備較高的建築工程技術和豐富的實踐經驗,還應樹立法治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做到依法經營。承包方作為投標人在準備投標時,可聘請專業人員進行指導,收集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如果發現招標人、評標委員會、其他投標人有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應及時向相應主管部門進行反映、投訴,保護企業在投標過程中的公正合法權益。 (二)做好投標前專案的審查工作 招投標的前期準備工作,不容忽視。承包方在對專案進行投標前一定要對業主方的基本情況和專案本身的現場情況進行客觀、全面、細緻地瞭解。 1、對業主方主要審查方面:是否具備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等級,是否在規定的年檢期間,資金是否執行良好,建設工程報建手續是否完善,專案資金是否已經到位,履約信用能力是否良好等問題。 2、對專案本身的現場勘察,主要審查方面:招投標檔案所提供的相關圖紙是否與現場吻合,所描述或說明的情況是否和現場一致,所提供的設計方案是否能確定實施,是否有遺漏專案現場應當實施的相關環節等 審查完畢後,應當由市場部、工程部等相關部門對專案條件進行初步評估,包括業主方的要求情況、施工難度等,後報公司各個部門審批,指出可能存在的風險及防範的措施,並且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檔案全部予以留存,把招投標前的準備工作做細、做實。 (三)高度重視投標活動 承包方應認真研究《工程量清單》等招標檔案,確定總體工程量,得出總體支出情況。並通過保證質量、綜合調整、合理計價的方式,最終定好投標價。要意識到低報價並非是決定中標的唯一渠道,應注重工程質量。因為一旦建築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不但會損壞業主方的聲譽,更會影響承包方的形象和聲譽,還會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專案的直接責任人員和上級主管人員則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四)注重中標後的磋商,做好合同評審把關工作 承包方中標後,雙方會就投標檔案的內容展開磋商,要儘量對工程專案的名稱、地址、工程內容、技術要求、施工方案、工程質量要求、工程工期、安全防護措施、雙方權利義務、付款方式、違約責任、工程竣工結算、解決爭議方式等內容加以明確,真實、清楚地以書面形式進行表述,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義的字句書寫投標檔案。 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工程總承包合同內容是否跟中標檔案內容一致,把好合同評審關,監督合同及時進行備案。應當遵照國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簽訂合同,保證條款的齊全、內容的完整,儘量減少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要對專用條款中跟工程相關的一些具體要求和內容加以明確約定,尤其是要約定違約責任的限度,以防風險的擴大化。 (五)合同簽訂後,加強內部監督和審查,做好履約過程中風險控制 合同簽訂後,開工前,專案管理人員須對合同進行全面、細緻地分析,熟悉雙方權利義務,預測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潛在風險,並制定有效的管理對策。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合同進行施工,強化施工現場管理,加強對材料商、分包商的管理,加強印章管理、內部審計管理,防止因誤工誤期、質量問題等帶來風險。對於業主方原因導致承包方延誤工期或受到合同價款意外損失的情況,應注意收集好工程照片、施工日誌、會議紀要、設計變更、指令或通知等索賠資料,及時提出索賠,並保證索賠的法律效力。 (六)預留必要的風險費 在合同專項條款中約定業主方支付承包方除簽證、變更外一定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格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預留必要的風險金額。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建築工程在招投標階段會存在諸多問題,對應這些問題我們也給出了相應的法律防範措施,要避免招投標階段的問題就應按照這些措施切實地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