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自學第四課之類的宣告——自學筆記
類的宣告
宣告語法如下: 【public】 【abstract或者final】 class 類名稱 【<Type{,Type}>】 【extends父類名稱】 【implements 介面名稱】{ 變數成員宣告及初始化; 方法宣告及方法體; } 方括號中為可選項 class為關鍵字,表明他後面是一個類。public關鍵字是許可權修飾符,abstract關鍵字說明為抽象類,final關鍵字表明這是一個終結類,不能再被繼承了。尖括號中為泛型型別。extends關鍵字表明繼承自某個類。implements關鍵字表明實現了某些介面 。
多個類放在同一個資料夾中的時候,最多隻能有一個公有類,即用public修飾的,Java原始檔名必須和檔案中公有類的名字相同,並且要區分大小寫。
宣告的內容
資料成員變數的宣告 也就是之前寫的屬性的宣告。 宣告語法如下: 【public或者protected或者private】 【static】 【final】 【transient】 【volatile】 變數資料型別 變數名1【=初值1】,變數名2【=初值2】,…; public,protected,private位訪問許可權控制符;static為一個靜態的成員變數;final說明這個值是一個常量,不能被修改;transient說明這個變數是一個臨時變數,序列化時會用到;volatile說明這個變數是一個共享變數,併發時共享的變數可以用這個,是的各執行緒對該變數的訪問能保持一致。型別可以是任意的,包括簡單型別、類、介面、陣列。變數名應該是唯一的,且儘量駝峰命名,見名知意。 資料成員(變數)的宣告分為例項變數的宣告和類變數的宣告
例項變數 沒有static修飾的宣告的變數就是例項變數,那麼這個屬性的訪問是要依賴於例項(物件)來訪問,通過 例項名.例項變數名來取值或者設定值。
類變數(靜態變數) 當有些屬性對於所有物件都相同的時候,比如說汽車有四個輪子等等,這時候這種變數就可以使用static,在變數宣告前加上就可以。這樣的變數是屬於類的變數,不依賴與物件,訪問語法為 類名.變數名; 當然也可以通過物件來呼叫,但是這樣需要例項化物件,開銷變大。 同理類方法也一樣。 類變數一般參與不變值的運算。 有時候一些常量值用final修飾的,比如PI,最好也加上static修飾因為他值是固定的,所以直接呼叫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