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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節之面向物件下

繼承:描述書屋之間的所屬關係,在一個現有類的基礎上去構建一個新的類,構建出來的新類被稱作子類,現有的類被稱作父類,子類繼承了父類的特徵(所有可繼承的屬性和方法)

派生:父類派生出了子類

子類是父類的特類,子類是父型別。一個子類物件可以看作一個父類、

在java中類只支援單繼承,不允許多重繼承,也就是說一個類只能有一個直接父類,多個類可以繼承一個父類,可以多層繼承,子類和父類是一種相對概念

在呼叫子類中無參的構造方法,它會呼叫父類的無參的構造方法

重寫父類方法:

  在子類中重寫的方法需要和父類被重寫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引數列表以及返回值型別

  不能使用比父類中被重寫的方法更嚴格的訪問許可權:private、protected、public

  

抽象定義:抽象就是從多個事物中將共性的、本質的內容提取出來

抽象方法不需要方法體,抽象方法對應抽象類,類是抽象的只能作父類(abstract),不能用來建立物件,如果要建立物件,必須去把抽象方法具體化(即繼承這個抽象類)

abstract不與final、static連用

介面(interface)是最純粹的抽象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