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671121《Java程式設計》第六章學習總結
阿新 • • 發佈:2018-12-18
第6章 介面與實現
6.1介面
①介面宣告
·定義介面時使用關鍵字interface來宣告自己是一個介面
Interface介面的名字
·可以在介面中之宣告常量,不宣告抽象方法。
·介面中能宣告變數。
·介面中的常量必須要指定初值。
·介面中不能定義非抽象方法。
②介面體
介面體中包含常量的宣告(沒有變數)和抽象方法兩部分。
6.2實現介面
①類實現介面
例如A類實現Printable和Addable介面
class A implements Printable,Addable
②重寫介面中的方法
·如果一個非抽象類實現了某個介面,那麼這個類必須重寫這個介面中的所有方法。
·如果一個類宣告實現一個介面,但沒有重寫介面中的所有方法,那麼這個類必須是抽象類。
6.4介面回撥
在Java語言中,介面回撥是指:可以把實現某一介面的類建立的物件的引用賦值給該介面宣告的介面變數,那麼該介面變數就可以呼叫被類實現的介面方法。
6.5理解介面
介面的思想:要求這些類實現介面,以保證這些類一定有介面中所宣告的方法。
6.6介面與多型
由介面產生的多型就是指不同的類在實現同一個介面時可能具有不同的實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