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與 super
類在繼承時會用到this 和 super,在這裡對這兩個方法做一些總結。
this
this是自身的一個物件,代表物件本身,可以理解為:指向物件本身的一個指標。
this的用法在java中大體可以分為3種:
1.普通的直接引用
這種就不用講了,this相當於是指向當前物件本身。
2.形參與成員名字重名,用this來區分:
int age){
|
執行結果:
初始化年齡:10Harry's age is 12
可以看到,這裡age是GetAge成員方法的形參,this.age是Person類的成員變數。
3.引用建構函式
這個和super放在一起講,見下面。
super
super可以理解為是指向自己超(父)類物件的一個指標,而這個超類指的是離自己最近的一個父類。
super也有三種用法:
1.普通的直接引用
與this類似,super相當於是指向當前物件的父類,這樣就可以用super.xxx來引用父類的成員。
2.子類中的成員變數或方法與父類中的成員變數或方法同名
City extends Country {
|
執行結果:
ShanghaiChina
可以看到,這裡既呼叫了父類的方法,也呼叫了父類的變數。若不呼叫父類方法value(),只調用父類變數name的話,則父類name值為預設值null。
3.引用建構函式
super(引數):呼叫父類中的某一個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this(引數):呼叫本類中另一種形式的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
執行結果:
父類·無引數構造方法: A Person.子類·呼叫父類”無引數構造方法“: A chinese coder.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codersai子類·呼叫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codersai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codersai子類·呼叫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codersai子類:呼叫子類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方法:his age is 18
從本例可以看到,可以用super和this分別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和本類中其他形式的構造方法。
例子中Chinese類第三種構造方法呼叫的是本類中第二種構造方法,而第二種構造方法是呼叫父類的,因此也要先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再呼叫本類中第二種,最後是重寫第三種構造方法。
super和this的異同:
- super(引數):呼叫基類中的某一個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 this(引數):呼叫本類中另一種形成的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 super: 它引用當前物件的直接父類中的成員(用來訪問直接父類中被隱藏的父類中成員資料或函式,基類與派生類中有相同成員定義時如:super.變數名 super.成員函資料名(實參)
- this:它代表當前物件名(在程式中易產生二義性之處,應使用this來指明當前物件;如果函式的形參與類中的成員資料同名,這時需用this來指明成員變數名)
- 呼叫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則編譯不通過。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呼叫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建構函式,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 super()和this()類似,區別是,super()從子類中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內呼叫其它方法。
- super()和this()均需放在構造方法內第一行。
- 儘管可以用this呼叫一個構造器,但卻不能呼叫兩個。
- 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建構函式裡面,因為this必然會呼叫其它的建構函式,其它的建構函式必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所以在同一個建構函式裡面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譯器也不會通過。
- this()和super()都指的是物件,所以,均不可以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數,static方法,static語句塊。
- 從本質上講,this是一個指向本物件的指標, 然而super是一個Java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