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礎學習Python》課後筆記(三十六)
測試題 0.物件中的屬性和方法,在程式設計中實際是什麼? 變數和函式。
1.類和物件是什麼關係呢? 類是物件的抽象表達,物件是類的實際表現。
2.如果我們定義了一個貓類,那你能想象出由“貓”類例項化的物件有哪些? 黑貓,白貓,黑貓警長。
3.類的定義有些時候或許不那麼“擬物”,有時候會抽象一些,例如我們定義一個矩陣類,那你會為此新增哪些屬性和方法呢? 新增長度,寬度,座標,顏色等屬性,計算面積和周長等方法。
4.類的屬性定義應該儘可能抽象還是儘可能具體? 抽象,這樣才叫面向物件啊。
5.請用一句話概括面向物件的幾個特徵? 封裝:對外部隱藏物件的工作細節 繼承:子類自動共享父類之間資料和方法的機制
>>> class MyList(list): pass
>>> list1 = MyList() >>> list1.append(0) >>> list1 [0] 多型:可以對不同類的物件呼叫相同的方法,產生不同的結果,就是不同類的同一個方法名呼叫和後的結果不一樣。
6.函式和方法有什麼區別? 方法多了一個self引數。
動動手 0.按照以下提示嘗試定義一個Person類並生成類例項物件。 屬性:姓名(預設姓名為“小甲魚”) 方法:列印姓名 提示:放法中對屬性的引用形式加上self,如self.name
class Person:#Python中的類約定以大寫字母開頭 #屬性 name = '小甲魚' def PrintName(self): print(self.name) 1.按照以下提示嘗試定義一個矩陣類並生成類例項物件。 屬性:長和寬 方法:設定長和寬->setRect(self),獲得長和寬->getRect(self),獲得面積->getArea(self) 提示:方法中對屬性的引用形式加上self,如self.wid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