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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師如何成為程式設計高手,並以此創業

轉註:據傳此文出自雷軍之手,是他以前給軟體開發2.0技術大會準備的演講稿,但由於某些原因沒有派上用場。這裡跟大家分享下,對我們程式設計師來說還是大有裨益的。

每個IT企業,尤其是初創企業,非常苦惱:找不到好的程式設計師。現在大學、軟體學院及各種培訓機構,每年培養幾十萬的程式設計師,畢業的每個人都有同樣困惱:找不到好的工作。問題出在哪裡呢?其實,企業需要的是不是剛會寫程式的人,需要來了就能幹活的人,尤其能把活幹好的人。而剛畢業的大學生多半剛學會如何寫程式,的確很難企業需求。

企業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程式設計師,一個剛入門的程式設計師如何成為企業需要的高手呢?還有很多程式設計師問我,“我需要具備什麼樣的能力就可以去創業?”我一直在琢磨類似的問題。我自己寫過十年程式,也在金山管理過一千多人的研發隊伍,最近也在做天使投資,仔細總結了如下五點建議與所有程式設計師分享。

建議一:只有真正喜歡才能寫好程式

  • 喜歡寫程式,做程式設計師就是上天堂;
  • 不喜歡寫程式,做程式設計師就是下地獄;

程式設計師需要整天趴在電腦前,經常沒日沒夜的,非常辛苦,而且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假,少寫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行。喜歡的人,日子過得非常開心,每寫一行程式碼,都會有新的成就,尤其當自己的作品被廣泛應用的時候,那種自豪感油然而起。不喜歡的人,坐在電腦前極端無聊,被進度壓得喘不過氣來,天天為找bug改bug生氣。

只有喜歡,只有熱愛,才能把程式寫好!

我建議不喜歡寫程式的人早點轉行,不要勉強自己,免得誤人誤己。

建議二:把程式當藝術品,像寫詩一樣來寫程式碼

現在很少有公司做code review(對寫好的程式做程式碼級檢查),於是很多人在進度的壓力下潦草應付,只要測試通過就算搞定。表面上看,開發速度很快,進度有保障;但實際上,這樣的程式連開發者自己都很難讀懂,一旦有bug,很難除錯,將來維護升級都非常困難。這樣的程式碼多半隻能重寫,浪費自然嚴重。

如果每個人寫程式的時候當藝術品來寫,寫每行都認認真真、乾乾淨淨的,雖然速度略微慢了一點,但綜合的開發成本會低很多。

如何寫像詩一樣美的程式碼呢?方法也很簡單。

一、買幾本經典的程式設計書,把書上所有例程全部重新寫一遍,逐個比較和書上範例的差距,一步一步改善自己程式設計的風格和技巧。時間長了,自然就能寫出象書上例程一樣的程式碼,甚至可以比書上寫得好。

二、基礎紮實後,多看看Linux等系統級的原始碼,看看高手是如何寫的,就有感覺了。

三、通讀一下MSDN中所有的資料,這樣,“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還有,一定要牢記軟體工程的鐵律:可能出錯的地方一定會出錯。每個變數都做初始化,引用每個引數都會做有效性檢查,在可能出錯的每個地方都會做邊界條件檢查,這樣開發出來的程式一定會穩固很多,就是出錯也會很容易修改。野路子出來的高手,一般開發速度很快,但做完後bug很多,經常需要很長時間修改。而真正的高手,追求的境界是bugfreecode(零缺陷程式碼)。

建議三:必須寫夠十萬行程式碼,不要心存僥倖

程式設計師象木工一樣,熟能生巧。程式設計師必須寫足夠程式碼量的程式,才會有感覺,這是一個苦力活,沒有任何捷徑可走。

計算機是一門實踐性的科學,沒有動手能力做支撐,很難做出好的科研成果。我的一個學長是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博士,卡內基梅隆大學計算機系在全世界非常出名,他說每個博士生必須寫十萬行程式碼才能畢業,卡內基梅隆大學博士進任何一個大企業基本不用面試。而國內培養的大部分研究生、博士生,動手能力都偏弱。

沒有寫過足夠程式碼量的,想成為高手是不可能的,只能紙上談兵!

建議四:時刻保持好奇心

計算機技術更新換代非常快,每年都有各種各樣的新技術出現。在我過去的職業生涯中,僅程式語言,我就用過basic、masm、pascal、c++、vba、Delphi、java等。需要時刻保持好奇心,不斷學習各種新的東西,才能在未來的幾十年職業生涯中不落伍。你要理解為什麼iPhone出來很多高手用iPhone,現在一天到晚惦記著換部IPhone玩玩。

人的精力有限,高手往往工作壓力也比較大,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掌握整個行業動態,的確是一個不簡單的事情。我的經驗是經常看業內的各種技術雜誌,參加各種聚會,可以節約很多時間。最重要的是,交幾個博學的技術高手,多和他們交流,一定獲益匪淺!

建議五:不要侷限在技術本身,多花點精力關注使用者

做到前面幾條,就已經是千金難求的高手了。但一個真正的高手需要知道使用者需要什麼,如何做出讓使用者滿意的產品。

現在的軟體研發越來越強烈團隊協作,不少團隊都配置了專門的需求分析的工程師、使用者介面及使用者體驗的設計師,軟體研發的分工越來越細。很多程式設計師以為只要把技術搞好,不用管使用者需求和使用者體驗。實際上,需求方案及介面方案不可能寫得非常細,具體的實施還是程式設計師自己來實現的。這個時候,好壞的差距很快就體現出來了。

我們寫程式的最終目的是滿足使用者需求,不是簡單完成需求規劃方案中的功能。所以,程式設計師一定要認真揣摩使用者心理,能明白使用者的真實需求。

其次,怎麼設計互動介面,讓使用者覺得好用,用起來舒服,這裡面學問很大。我舉一個小例子,每個程式視窗右上角都有三個按鈕,如最小化、關閉等。喬布斯覺得不好看,不易用,他提出改用紅綠藍的交通燈。這樣修改後,果然MacOS漂亮和易用了很多。

目前網際網路和手機上的應用開發,都非常強調小團隊研發。這樣研發模式速度會快很多,但對程式設計師的綜合素質的要求也就更高了。

我強烈建議程式設計師不要僅僅侷限在技術本事,還需要多點精力考慮和使用者相關的問題,學會洞察使用者的需求,並努力設計好用易用的產品。做著這點的程式高手,創業成算就很大了。

這樣的技術高手,如果捕捉到合適的產品方向,並且具備一定帶團隊的能力,創業成功機會很大!事實上,絕大部分創業的技術公司,創始人都是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