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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修飾符--final+許可權修飾符

修飾符一般是修飾成員

一、final

1、final關鍵字:

(1)final是一個修飾符,可以修飾類、方法和變數

(2)final修飾的類不可以被繼承

(3)final修飾的方法不可以被覆蓋

(4)final修飾的變數是一個常量,只能賦值一次

注:如果類中有很多功能都不允許被覆寫,就將final加在類上。如果類中有一些功能不允許被覆寫,此時可將final加在方法上

2、在程式中,如果一個數據是固定的,直接使用即可,但這樣閱讀性很差,應該給資料起個名字。但這個變數的值不能變化,需要加上final固定,就變成了常量

3、final固定的是有效資料,即顯示初始化值,而不是預設初始化值。所以 final int x; 這樣的寫法是錯誤的

4、成員一旦被final修飾,通常都會加靜態static(一旦資料每個物件都一樣,需要靜態化)。但用什麼許可權修飾符,要根據需求而定

5、開發中,凡是固定不變的值,都用final修飾,並起一個有意義的名字

6、寫法規範:常量所有字母都大寫,多個單詞之間用下劃線"_"連線(和變數區分)

二、許可權修飾符 -- 修飾屬性和方法的訪問範圍

1、public:

(1)java中只允許有一個public類(其他類不限)。當類設為public時,類名必須與檔名相同

(2)public在修飾類的時候有兩個作用:a.提高類的許可權;b.保證類名和檔名一致

2、protected:只能給不同包中的子類使用

3、default:預設許可權

4、private:用於修飾類中的成員(只能修飾成員,不能修飾區域性)。私有的內容只在本類中有效,屬性通常都是priv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