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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侵權案大逆轉】Google哭了,要賠甲骨文88億美金!

從最早李開復跳槽谷歌被指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微軟恐其恐洩露智慧財產權核心機密將谷歌告上法庭,到後來谷歌Waymo和Uber對簿公堂,指控其離職員工、Uber先進技術副總裁 Anthony Levandowski非法竊取谷歌智慧財產權,都曾是轟動科技界的訴訟大戰。

美國科技公司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可見一斑,不惜花費數億美金在版權和專利訴訟上。而這其中有一場兩大科技巨頭的曠世之戰,歷時八年之久,涉案索賠金額高達近90億美金,竟在昨天上演了大逆轉!案件雖然暫告段落,但對整個科技界的影響卻異常深遠。

3月27日,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判決,Google 的 Android 作業系統未經許可使用使用 Java API,侵害

Oracle的版權。有可能要向Oracle支付高達88億美金的天價賠償!Google和Oracle之間的Java版權之戰上演了大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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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作為被告,Oracle作為原告,兩大巨頭圍繞Android和Java的戰爭已近8年。他們之間的糾紛究竟因何而起,兩大巨頭又為何如此執著?簡而言之是Oracle控訴 Google 開發的 Android 系統侵犯了 Java 的版權,而背後真正的原因則遠沒有這麼單純。

整個案件大事記:

→ 2010年8月,在收購Sun Microsystems不久後,Oracle起訴Google侵權。

→ 2011年3月,Google聘用了Java的創始人James Gosling。

→ 2012年5月,陪審團認為Google使用了9行範圍檢查的Java程式碼構成侵權。

→ 2012年5月,同月William Alsup法官推翻了陪審團認為Google侵權的意見,稱API不應該受版權保護。

→ 2012年10月,Oracle上訴至美國聯邦上訴法院。

→ 2014年4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定API受版權保護,Google侵權。

→ 2014年10月,Google不服判決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請求高院介入。

→ 2015年6月,高院拒絕受理此案。

→ 2016年5月,聯邦上訴法院開啟第二次審理,陪審團認定Android並未侵犯Oracle所擁有的版權。隨後Oracle再次提起上訴。

→ 2017年,聯邦巡迴法院審理了Oracle的上訴。

→ 2018年3月,法院認定Android侵權,判Oracle勝訴。Google對此感到失望,並表示會進一步採取措施,尋求其他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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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Google 在為其 Android 系統建構定製版的 Java 平臺時侵犯了Oracle的版權,抄襲了近 11,000 多行程式碼,但 Google 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訴。這個裁決將不只影響Oracle與 Google,可能會對相關軟體業者及開發商造成衝擊。

Android 是目前市佔率最高的智慧裝置作業系統,有超過 20 億的裝置使用,儘管並不會因為此判決而被禁止,但相關業者恐怕仍須修改相關程式,將造成業界相當大的損失。Google 其實在 2016 年釋出 Nougat 版本時就已將程式碼改用自  Java 的開源版本,但仍然可能會造成不相容的問題,將迫使許多應用程式進行改寫。

主要問題在於 Google 使用了 Java API(應用程式介面)。原本此舉是為了讓程式設計員能在不用完全重新學習語言,也能夠繼續開發 Android 應用程式,且許多軟體商也採取類似措施。如果最新的判決未被推翻,都可能將面臨一系列版權訴訟。Google 聲稱Oracle的版權範圍,並未涵蓋 API 的部分,而如今法院並不支援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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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儘管 Android 是開源軟體,但其也為 Google 帶來數百億美元的可觀收入,所以並不能為 Google 免費使用 Java API packages 帶來正當性。Google 發言人指出,他們對法院推翻之前的立場相當失望,Java 應是一個開放的免費平臺。

Oracle強調,Java 可以免費提供給程式開發者,但不能被應用到競爭平臺及鑲嵌到電子裝置產品上銷售。Oracle的上訴就是因為,Google 並不想為此付費。儘管目前 Google 已經從 Android 移除了 Java API,但這項判決不僅可能令 Google 遭受超過 88 億美元的罰金,也將會建立軟體合理使用的判例。

這個案件中巨大的賠償金數額所產生的影響遠遠小於案件本身的審判結果作為“審判先例”給整個科技行業帶來的影響。

Oracle在這個案件中最終勝訴,首先意味著Google需支付大量的賠款,這對財大氣粗的Google來說也許並不能算是切膚之痛,但更重要的是這將會在行業中樹立一個新的“先例”:某些型別的程式碼,特別是API,是受到版權保護的。這一先例的影響力恐怕將前無古人,而我們也可以預見短時間內將會出現眾多類似的侵權案件。

網友評論

老俞老愚: Oracle其實是一家巨型律所,附帶一個數據庫業務部門

59818050570: 痛恨oracle這種流氓公司,java自開始以來就是開源。sun公司,被oracle收購真是不幸。

竹劍俠:SUN賣給甲骨文就知道不是好事

二營長推的義大利炮:感覺Java要涼啊。。。

碼仔:74億買的公司(SUN),索賠88億,白賺14億

Mirick O’Connell 法律事務所智慧財產權負責人 Ping Hu 表示,預計 Google 應會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至少會盡力壓低賠償金額,這個裁決將會揭露出 Google 是如何開發一個免費系統而獲利,也是Oracle的一大勝利,但卻並非是戰爭的結束。

Google vs Oracle這場曠世版權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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