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式的組織形式和命名規則
阿新 • • 發佈:2019-01-02
Java程式的組織形式:
Java程式是一個純粹的面向物件的語言,因此Java程式必須以類(class)的形式存在。
類(class)是Java程式中的最小程式單位,Java程式不允許可執行語句,方法等成分獨立存在,所有的程式部分都必須存放在類定義裡。
Java原始檔的命名規則:
Java程式原始檔的字尾必須是.java,不能是其它檔案字尾名。
通常情況下,Java程式原始檔的主檔名可以是隨意的。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
如果Java程式原始碼裡定義了一個public類,則該原始檔的主檔名必須與該public類(也就是該類定義使用了public關鍵字修飾)的類名相同。
由於Java程式原始檔的檔名必須與public的類名相同,因此一個Java原始檔裡最多隻能定義一個public類。
注意:一個Java原始檔可以包含多個類定義,但最多隻能包含一個public類定義。如果Java原始檔裡包含public類定義,則該原始檔的檔名必須與這個public類的類名相同。
在此,我們給出以下三個建議:
1.一個Java原始檔只定義一個類,不同的類使用不同的原始檔定義。
2.將每個原始檔中單獨定義的類都定義成public。
3.保持Java原始檔的主檔名與該原始檔中定義的public類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