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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源軟體License的說明

所謂的“病毒性傳播”,指的是, GPL 規定,所有從 GPL 協議授權的原始碼衍生出來的(即上面提到的Derivative Module ),或者要跟 GPL 授權的原始碼混著用的 Project ,都要遵循 GPL 協議,就像病毒一樣,粘上了關係,就“中毒”了。 GPL 這樣規定的目的是,保證 在 GPL 協議保護下的產品,不會再受到其他協議或者授權的約束。即讓跟 GPL 有關係的原始碼都能免費獲取。舉個例子,如果你的改進的 Linux 中使用了 GPL 授權下的開源模組(也必須使用,你不可能自己重新去做個核心吧,如果做出來了,你也沒必要叫 Linux 了。),那麼你整個 Linux 產品也必須遵循 GPL 協議去開源,不能以其他方式去開源釋出,更不允許閉源釋出。這樣一來,就不會出現這樣一個 Linux --這個功能是 GPL 協議授權的,可以免費獲取原始碼,而另外一個功能是其他協議下的,拿不到原始碼。這點規定對使用或者研究該產品的人來說,是一個極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