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索引建立原則
阿新 • • 發佈:2019-01-04
建立索引常用的規則如下: 1、表的主鍵、外來鍵必須有索引;
2、資料量超過300的表應該有索引;
3、經常與其他表進行連線的表,在連線欄位上應該建立索引;
4、經常出現在Where子句中的欄位,特別是大表的欄位,應該建立索引;
5、索引應該建在選擇性高的欄位上;
6、索引應該建在小欄位上,對於大的文字欄位甚至超長欄位,不要建索引;
7、複合索引的建立需要進行仔細分析;儘量考慮用單欄位索引代替: A、正確選擇複合索引中的主列欄位,一般是選擇性較好的欄位; B、複合索引的幾個欄位是否經常同時以AND方式出現在Where子句中?單欄位查詢是否極少甚至沒有?如果是,則可以建立複合索引;否則考慮單欄位索引; C、如果複合索引中包含的欄位經常單獨出現在Where子句中,則分解為多個單欄位索引; D、如果複合索引所包含的欄位超過3個,那麼仔細考慮其必要性,考慮減少複合的欄位; E、如果既有單欄位索引,又有這幾個欄位上的複合索引,一般可以刪除複合索引;
8、頻繁進行資料操作的表,不要建立太多的索引;
9、刪除無用的索引,避免對執行計劃造成負面影響; 以上是一些普遍的建立索引時的判斷依據。一言以蔽之,索引的建立必須慎重,對每個索引的必要性都應該經過仔細分析,要有建立的依據。因為太多的索引與不充分、不正確的索引對效能都毫無益處:在表上建立的每個索引都會增加儲存開銷,索引對於插入、刪除、更新操作也會增加處理上的開銷。另外,過多的複合索引,在有單欄位索引的情況下,一般都是沒有存在價值的;相反,還會降低資料增加刪除時的效能,特別是對頻繁更新的表來說,負面影響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