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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炮這事兒,男人可以隨便,女人則…

好吧,我先承認一下,這個標題,"簡直就是找抽的"。不過,請務必等看懂了、看完了再噴——我懶得為那些浮躁的人、理解能力低下但又不謙虛的人而浪費自己的時間。話說,前幾天轉了聶帥的文章《該不該把男人分成"可啪的""可嫁的"》,結果,掉粉不少。在評論裡面,有這樣一條引起了我的注意:"作為女人,實在地講,其實因性而愛的更應該是女人,男人讓女人滿足後,女人更加會愛上他。"

這句話,也許,大多數女人都很不愛聽、很反感。不過,反感的原因則截然相反:"老孃就不是這樣",覺得自己被冤殺了;"臥槽,中槍了。我就是這樣,可是,我就是不承認。"(還有少數是沒有實踐經驗,不便發表見解的。)很難斷定,究竟哪一種情況更多一些。但從"
通往女人心靈的通道是陰道""因性而愛的更應該是女人"這兩句狠話都是出自女人之口來看,應該是後一種情況更多一些。幾年前,我第一次得知"女人更容易掉進性的陷阱"這個觀點,也是由"女患者"告訴我這個"心理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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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陷阱"的大致意思是說,女人,在跟一個男人上床之後,感情就會自然而地加深。(莫非就是俗稱的"從今往後,我就是你的人了"?)進一步推論,哪怕是以前感情一般甚至沒有感情,在錯上過一次床之後,她也可能對這個男人產生不同一般的感情。當然,因為我不是女人,沒機會實踐;況且,我即便是能成為女人,也必定是個作風優良的女人,不願去實踐。因此,上面這段話,究竟是真是假,就永遠成為一個謎團了。再說一個"
傳聞":讓一個男人對你欲罷不能的最好招數,是讓他永遠"得不到";而讓一個女人對你欲罷不能的最好的招數,則是讓她"不斷地滿足"。(其實,這裡的滿足,肯定不光是性的滿足。)前半句,不知道在其他男人那裡是不是正確,但至少在我這裡,肯定是錯的了,因為,如果一個女人讓我覺察到"我永遠得不到",讓我看不到希望,我會立馬放手,能滾多遠就滾多遠;後半句,又如上一段所說,"無法親自驗證"了。假如"讓一個女人對你欲罷不能的最好的招數,是讓她不斷地滿足’"這話屬實的話,那就更可怕了——原來,女人更在乎的,是性,而不是愛?暫且不論上面的推論是否正確,我們現在思考一個問題:"因性而愛"的說法為什麼會遭到抵觸?那些覺得自己被冤殺的女人的抵觸是可以理解的,可是,那些明明容易掉進"
性陷阱"的女人為什麼不肯承認?因為,因性而愛"政治上不正確"。因性而愛被認為是"可恥的""丟人的""傻逼的"現在,大概是時候來解釋一些標題中的"約炮這事兒,男人可以隨便,女人則必須謹慎"是個啥意思了。這是一個朋友說的,他的原話是"男人可以走腎,但女人必須走心~"。對此,我是這樣理解的:男人可以走腎,是因為,他們把愛和性分得很清,他們約過了,褲子一提,照樣對你沒感情,不會對你"負責";而女人不一樣,"大多數"女人,都會掉入"性的陷阱"她們會把性看成"愛的昇華",即便是之前對某個男人並沒有愛,但有了性之後,她們會產生愛。所謂的"日久生情",或許就是這個意思吧?在這種思維差異下,女人如果在約炮的時候不走心,而是像男人一樣走腎的話,將會被"坑得很慘"——如果在這一次約完後,下一次跟同一個人約不成功,女人甚至會產生被炮友"拋棄"的感覺。再往下推論,女人一旦從約炮中嚐到了甜頭,對炮友產生了感情,勢必會希望"建立更加親密的關係"。(注意,我說的是約炮,而不是正常戀愛中的性。)我們再來看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女人對第三者的敵視程度遠超過男人對第三者的敵視程度?

或許是因為,通常,男人在做第三者的時候並不會拆散對方家庭,除非他從一開始便是以"把她搶到手"為出發點的;而女人,一旦做了第三者,往往就會在不經意間拆散對方的家庭——即便是剛開始的時候她並沒有要"跟他在一起"的動機,但是,只要她深深地愛上那個已婚男人,她就會不由自主地想"要個編制"對此,有三種可能的解釋:女人的獨佔欲比男人強;女人不太會控制自己在的感情,很難做到"適可而止";男人真不是東西,連做第三者的時候也沒有女人認真。從另一個側面看,女人對第三者或假想敵的敵意和防範,是基於她們對女人的瞭解,這種警惕,的確是很有必要的。對,"女人不太會控制自己在的感情,很難做到適可而止’",這就是本文的中心思想。男人(zhanan)在約完炮之後,褲子一提,回到家裡,依然可以扮演一個好父親或好丈夫的角色;而女人,即便是你想標榜"儘管我約炮,但我還是好女人",卻很難做到了——嘴上要做個好女人,身體卻要做個"壞女人",並且,時間長了,心也會"跟著身體走"約炮這事兒,男人可以隨便,但女人則必須謹慎。

PS:
《為什麼我的粉絲那麼多,卻從來不約炮呢?》曾經有人問我:你的女粉絲那麼多,約過嗎?沒有,真沒有。不過,N年前,在粉絲還比較少的時候,我確實有過這樣的邪惡念頭,但最終"未能成行"。在犯意尚未形成的階段,我就給自己判了死刑。在那次"犯罪中止"之後,我得出一個結論:一個風流韻事不斷的人,ta的內心,未必就如同表面上那麼灑脫——很有可能是,ta曾經遭受過什麼重大刺激,然後就信仰崩潰了(譬如,"我再也不相信愛情了");信仰崩潰了,卻又無力改變現狀,於是便轉而以一種玩世不恭的態度來消極反抗。在這種情況下,風流(如某些所謂的"約炮")乃是一種徹底的墮落;這種墮落,既是對自己過往經歷的一種嘲弄,也是在用懲罰自己的方式來向那些曾經傷害或刺激過""的人"示威"。因此,可以說是"在風流倜儻的外表下面隱藏著一顆苦悶的心"之所以良心發現,是因為,我突然想通了一點:一旦走出那一步,我就永遠也不配擁有愛了。去年,新週刊上有篇文章說,約炮,源於對缺愛的恐懼。確實如此。但問題在於,有過這樣的墮落之後,你就會更加缺愛。從此,陷入一個惡性迴圈。此外,寂寞的人才喜歡約炮,但我的"問題",恰恰是不夠寂寞啊。因為不夠寂寞,我不但不約炮,而且還沒有"獵豔"的意識。我不約炮,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對一般女人都沒性慾;而能激發起我性慾的,又都不是一般女人。再說得不正經一些,遇到大部分女人,我都是武大郎;只有在對極個別女人想入非非的時候,我才能"變成西門慶"原來,在我這裡,性慾法則是"意識決定物質",而非"物質決定意識"像我麼具有顛覆能力的哲學家,怎麼會跟個一般女人約炮呢?而如果是個不一般的女人,我肯定是希望"夜夜情"而非"一夜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