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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資料安全】【去中心化】市值3萬億的facebook再出醜聞,你的資料,到底應該歸誰?


最近一則《Facebook隱私洩露事件繼續發酵,黑客明碼標價出售聊天資訊》的新聞被爆出,一個使用者的資訊被標價10美分。讓人不禁感慨,3萬億市值的facebook,使用者資料竟然如此便宜。

在這個“數字時代”,我們在科技面前漸漸變成了“透明人”,隱私有時候顯得有些彌足珍貴。曾經有人反駁,你免費使用產品,公司獲得資料,這是一個公平的交易。顯然,反對者還沒有理解保護隱私為何那麼重要。今天,就來談談:使用者產生的資料,到底應該歸誰?

我們一般的理解,資料應該是歸平臺的。比如,你在電子商務平臺(如亞馬遜)上,買了一件衣服。對你來說這很方便,你付錢,平臺給你配送商品。但是除了錢以外,你還在這個平臺上留下了你的資料,包括你的姓名、電話、位置、付款方式、消費金額,還有你喜歡的顏色和樣式。

這些網站會怎麼處理你的資料呢?他們可能會把你和周邊區域幾千、甚至是幾萬人的資料綜合在一起,從各種豐富的維度,去進行解釋、判斷。這些資料經過長時間的積累,很快,這個平臺就知道你居住的這片區域,應該配備多少送貨員,在這兒賣什麼樣的衣服最賺錢,往長期看,除了買衣服,還能為你提供什麼樣的商品和服務。

你看,這些資料對你個人來說,用處不大。但是當它積累的多了,維度豐富了,就變得很有價值了。

網際網路公司的祕密就在這兒。最常見的就是通過這些資料的分析,精準地推送廣告給你。比如在中國的一個新聞資訊推送公司——今日頭條,就通過這種資料運營,據說2017年的廣告收入就有150億,2018年的目標是更是要衝擊500億。你看,這是多大的一筆錢。但是那麼多今日頭條的使用者,這一大筆錢可是跟他們沒有一點關係。

其實在網際網路界,這不是什麼祕密,Amazon的貝索斯格就公開說,Amazon不是一家電子商務公司,而是一家資料技術公司。還有不少著名企業家反覆告訴大家:未來資料是石油,是黃金。所以說,網際網路公司其實是在採集石油,而不是指著給你賣衣服掙錢。甚至有很多網際網路平臺還會反過來給你補貼,就是因為你留下的資料很值錢。

說到這兒,你有沒有覺得有一件事很古怪?一邊是你,你覺得這些資料不值錢,另一邊是網際網路公司,他們拿著你的資料,賺到了大量的現金,這件事好像有哪兒不對頭?

著讓我想起了一個小故事。當年,歐洲殖民者剛到達美洲的時候,就瘋狂地掠奪當地的黃金,那真是把印第安人神廟裡每一塊金子、每一粒金粉都給摳走了。當地的原住民不能理解這種行為啊,黃金不能吃、不能喝,用來製作工具武器又太軟,頂多當點兒裝飾品,你們歐洲人這麼瘋狂是為什麼呢?

你看,這些美洲原住民跟我們今天的狀態是不是有點兒像?你覺得資料沒價值,網際網路公司可不這麼認為。在他們的世界裡,你的資料就是黃金。
我們再來看看這筆交易的實質:使用者享受服務,留下資料。以前的“使用者就是上帝”,如今在很多網際網路公司眼裡,使用者只是他們飼養的資料奶牛。所以,如果你在免費使用一項服務,那你就不是使用者而是資料奶牛。

例如,Google Photos為每個人提供無限量的照片備份,但是要求照片的解析度低於16MP。為什麼Google只讓免費存放低於16MP的照片呢?因為照片如果解析度過高,其能夠創造的資料價值卻沒有提高,但成本確高了很多,所以Google不鼓勵使用者存放超清晰的照片。

也可以看出,Google提供免費服務的目的就是要讓資料奶牛多上傳資料。可以想象一下Google可能用這些資料來幹嘛?

提示一下,現在AI公司都需要海量的訓練資料,因為資料越多,演算法就識別得越精準,這其中的訓練資料就包括圖片 …

你或許會認為很公平啊,經濟學不是從來都這樣嗎?大家只是各取所需嘛,我拿到了便宜的商品和服務,網際網路公司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資料,這不是公平的交換嗎?但是從另外的角度看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如果做成功了,它的利潤率是很高的。

祕密就在於資料太值錢了,資料雖然來源於使用者,但它又不用分錢給使用者,所以它的利潤率高。這是什麼?這是利用認知差賺到的錢。什麼是認知差?就是一樣東西有人看到了它的價值,而另一部分人沒看到,這中間就有一個套利的空間,這就是認知差異。

那這個認知差可以永遠繼續下去嗎?就像當年的美洲原住民,會永遠覺得黃金不值錢嗎?當然不會,認知差異遲早會被填平。網際網路公司利用這些認知差異異了錢嘛,這筆錢多少是要分配給使用者一點兒的嘛,否則,這種交易就不可持續,這是市場演化的大趨勢。資料對網際網路公司既然那麼有用,還那麼值錢,那未來使用者有沒有可能要求網際網路公司為自己留下的資料買單?

如果這種資料權一旦覺醒,網際網路公司的利潤還會那麼高嗎?

你可能會說,如果網際網路公司就是不給使用者錢,我們也沒什麼辦法,畢竟我們離不開他們的服務啊。不,資料權一定會覺醒。因為還有一個因素被我們忽略了。

那就是資料安全問題。你留下的資料真的是對你無害嗎?不對吧?比如,你上網搜了下房屋價格,沒準兒馬上就會接到各種房屋中介的電話;你剛剛買了一個嬰兒床,可能其他育兒商品的推銷就在路上了。

2018年3月,Facebook承認,曾洩露了5000萬用戶資料給一個叫劍橋分析的資料分析公司。而這個公司拿到之後,通過心理學家和程式設計師的演算法對使用者分析,然後通過郵箱等精準投放新聞和競選資訊,最終幫助特朗普贏得大選。就連國家的總統大選都能被操控,你還認為資料真得對你無害嗎?

你看,你在網上留下了一條資料的痕跡,別人可以根據這條尾巴隨時跟蹤你,捕獲你,欺騙你,甚至是傷害你,發生什麼都是有可能的。如果這種危害事件積累多了,成了社會公害,社會壓力就必然導致國家立法,來阻止網際網路公司濫用資料。

這不是危言聳聽,事實上,這件事今年在歐洲已經發生了。

2018年5月,歐盟出臺了一項關於資料的立法,叫做 GDPR。條例中就有這樣一項規定。簡單說就是,你登入一個網際網路公司的平臺,可以選擇不把自己的資料留給它。只要你選擇不被記錄,那些關於你的最核心、最敏感的資訊就不會被記錄。

歐洲人今天這麼想這麼幹,難保我們明天也會這麼想這麼幹。只要資料對使用者的危害事件發生得多了,資料權的覺醒是很快的事。那可能就會有兩個後果等在前面:

第一,要麼就是網際網路公司的資料生意做不下去了,因為你搜集不到完備的資料;

第二,要麼就是它必須掏錢來購買使用者的資料,他賺的錢越多,使用者想要的錢就越多。這就是網際網路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那就是資料權的私有化。

網際網路公司現在當然可以在資料的主人還沒醒過來的時候,挖走第一桶金子,拿走第一批資料。但是,資料的主人總會醒來的,認知差總會填平的,該是誰的就是誰的,無所不在的經濟學規律總會起作用的,一切高利潤總會迴歸平均的。

然而GDPR只是在明面上告訴所有的科技公司,不能這麼幹,但是並沒有從機制上徹底地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它們完全可以在內部偷偷地做,只要不被法律取證。我敢說,它們為了高額的利潤,依然有動力這麼幹。

那麼怎麼才能從機制上完全杜絕這種行為呢?就是去中心化。因為只要有中心的存在,中心伺服器就有可能從資料上獲取利益。而去中心化,將資料儲存在大量的不可預知的節點上,使用者的資料才能做到真正的隱私。

我和Bill發起了PPIO去中心化儲存專案,就是要把使用者的檔案用自己的私鑰進行高強度加密後,分成不同的檔案碎片,再分散在去中心的多個儲存節點上。由於沒有任何中心機構儲存完整的資料,就沒有辦法來處理使用者資料;而儲存節點上儲存了零碎的且被高強度加密的檔案碎片,也沒有辦法做任何的事。這樣,就能從根本上解決隱私的問題。

PPIO — 你的資料就是你的自由,還資料權利於每個人。

PPIO作為去中心儲存,不僅僅能做到真正地保護使用者隱私,還能做到其他更多的事。我在我的其他文章中有描述,大家可以關注我的其他文章。

最後問一個問題,你認為你的資料應該歸誰?

文章作者:Wayne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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