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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四)類集/列舉

  1. 在 JDK1.5之前,JAVA可以有兩種方式定義新型別:類和介面
  2. 對於大部分面向物件程式設計來說,這兩種方法看起來似乎足夠我,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這些方法就不適合了
  3. 例如:想定義一個 Color類,它只能有 Red、Green、Blue三種值,其它的任何值都是非法的,那麼 JDK1.5之前雖然可以構造這樣的程式碼,但是要做很多的工作,也有可能帶來各種不安全的問題,而在 JDK1.5之後引入的列舉型別(Enum)就能避免這些問題
  4. 所謂的列舉就是:規定好了指定的取值範圍,所有的內容只能從指定的範圍中取得
  5. 因為列舉已經指定好了範圍,所以可以使用 foreach進行全部的輸出,使用“列舉.values()”的形式取得全部的列舉內容
  6. 列舉還可以直接將內容在 Switch語句上使用
  7. 小結
    1. 使用列舉可以限制取值的範圍
    2. 使用 enum關鍵字可以定義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