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物件、介面、類、方法等概念淺析for(菜鳥)
阿新 • • 發佈:2019-01-23
靜態程式碼塊:
一 般情況下,如果有些程式碼必須在專案啟動的時候就執行的時候,需要使用靜態程式碼塊,這種程式碼是主動執行的;需要在專案啟動的時候就初始化,在不建立物件的情 況下,
其他程式來呼叫的時候,需要使用靜態方法,這種程式碼是被動執行的. 靜態方法在類載入的時候 就已經載入 可以用類名直接呼叫 比如main方法就必須是靜態的 這是程式入口 兩者的區別就是:靜態程式碼塊是自動執行的; 靜態方法是被呼叫的時候才執行的.
靜態方法:
在Java裡,可以定義一個不需要建立物件的方法,這種方法就是靜態方法。要實現這樣的效果,只需要在類中定義的方法前加上static關鍵字。例如: public static int maximum(int n1,int n2) 使用類的靜態方法時,注意: a在靜態方法裡只能直接呼叫同類中其他的靜態成員(包括變數和方法),而不能直接訪問類中的非靜態成員。這是因為,對於非靜態的方法和變數,需要先建立類的例項物件後才可使用,而靜態方法在使用前不用建立任何物件。 b 靜態方法不能以任何方式引用this和super關鍵字,因為靜態方法在使用前不用建立任何例項物件,當靜態方法呼叫時,this所引用的物件根本沒有產生。 (2)靜態變數是屬於整個類的變數而不是屬於某個物件的。注意不能把任何方法體內的變數宣告為靜態,例如: fun() { static int i=0;//非法。 } (3)一個類可以使用不包含在任何方法體中的靜態程式碼塊,當類被載入時,靜態程式碼塊被執行,且只被執行一次,靜態塊常用來執行類屬性的初始化。例如: stati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