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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設計方法論

很久以來都在思考一個問題,即軟體該如何設計?

現在有很多所謂的軟體設計方法,如面向結構,面向物件,面向服務等等,但作為建築專業卻從事軟體行業的我,卻怎麼也感覺不到它們的好處。難道軟體不能像建築一樣有明確的定義嗎?

以前人們說軟體屬於高新技術,於是只有很少的感興趣的人去搞,結果他們中很多人確實搞出名堂來了,結果出來了比爾蓋茨,除了求伯君。他們當時寫的軟體不需要方法論去指導,因為那是藝術,或者說是個人藝術行為。

但當時的軟體確實技巧性很高,規模很小,所以比較容易平少量幾個人的能力來完成,DOS也就幾百K,但不可否認這些成功的軟體質量都很好。

不過軟體發展很快,短短几年,已經不知道改變多少了---它不再是所謂的高新技術了,甚至普通高中生都能做,就好像沒讀書的農民都能夠搞建築一樣,只不過因為軟體涉及到很多英文,現在農民工還不能做,但離那天也許不遠。

軟體能不能像建築一樣分工那麼明確呢?能不能形成完善而統一的設計規範、施工規範甚至定額呢?

今天先多個引子,改天再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