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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和員工之間的矛盾

領導們必須持續提高自身綜合水平

        因為想離職 我創辦了便於程式設計師交流的網站   新閱IT程式設計網   所以 我在離職之前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的,即想清楚了“為什麼要離職”這個問題的。但是有一點當時沒有太留意,就是當我離開時,我能夠從我的上司 -- 公司老闆那裡學到的東西已經越來越少了。與此同時,卻越來越多地看到了他身上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可以說是此消彼長吧。起初我進公司的時候,還是一個乳臭未乾,什麼都不懂,只曉得寫程式碼的程式設計師,而這位老闆所表現出的氣度、格局、為人處事是讓我衷心崇拜的;而當我離開的時候,儘管他身上還保留著許多優秀的地方,但很多問題也在我眼裡一覽無餘,而這些問題,一般情況下是很難觀察得到的。

這說明了一個問題:我的進步速度大過他的進步速度。我前段時間發了一個兼職的招聘貼,很短的時間內收到了很多的簡歷。從評論中我也看得出,有不少人並不是完全奔著錢去的,而是希望有一個和我共事的機會,能學到一些東西和經驗。

我相信每一個有上進心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那麼作為領導就必須持續的去完善和提升自己。否則,如果一個人跟了你三年,每天都從你身上學習東西,而你卻止步不前。當有一天,你的下屬發現你身上已經沒有更多值得學習的地方時,你就很難駕馭得了他了。當他的水平趕上或者超過你的水平時,你的決策力、你的判斷力、你的不足,都會被他看出看準,此時,你就會變得非常被動。

總之,如果想成為一個好的領導好的員工,那麼持續學習堅持學習是必需的,千萬不要自以為是,產生“老子已經很牛B”的想法,這種想法產生之日,就是你停步不前的那一天。

關於員工需要了解的

我覺得作為領導,多多少少要了解一點人性,即人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為什麼喜歡,為什麼不喜歡。這樣在面對員工、合夥人、客戶、供應商時,都會更加遊刃有餘一些。

對於員工,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就是他為什麼要跟著你幹?我覺得,最主要的就下面兩點:

第一個,薪資和福利。誰沒有老婆孩子?誰不想買房買車?誰不希望在親朋好友面前意氣風發?所以,談錢並不是一件很俗的事情,我覺得任何一個領導,都需要正視員工的這個需求。有些老闆喜歡談願景,也就是俗稱的“畫大餅”,可是要想清楚,不是所有員工都有這樣的想法,如果他們和你一樣,那自己去做老闆就可以了嘛,何必還要跟著你幹啊?當然,公司在創業初期,員工可以,並且也願意接受較低的工資,但實際上,他還是抱著這樣的一種期望:“等公司發達了我的收入自然增高了,現在低只是暫時的”,其實就是我講過的的高風險高收益。那麼,對於這樣的員工,你要清楚地告訴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你的收入水平是如何掛鉤的。比如說,如果公司今年盈利100萬,你的工資由5000漲到9000;如果盈利50萬,由5000漲到7000。而不能就一句“你放心,公司做好了少不了你的”,就把員工打發了。

第二個,發展空間。發展空間分為現有空間和預期空間。現有空間是說,我有能力做團長,為什麼要在你這裡做個排長?預期空間是說,我雖然現在在你這裡做個排長,但是三年後有很大的可能性,我可以做個軍長。軍長比團長大多了,那麼我跟著你幹。因此,領導要為員工提供這樣的發展空間和平臺。這裡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公正,軍長只有一個,為什麼是他不是我?中國有句古話,叫做“舉賢不避親”,意思是說只要一個人有能力,不管他是不是自己的親人都可以任用。但這句話是有問題的,你清楚的知道你任用他,是因為看重他的能力,而不是血緣關係。但是,你能保證其他人這麼想嗎?他們會想“哎,那貨能當主管不就因為是老闆的小舅子嘛!?”因此,我覺得舉賢是要避親的。

關於員工,還要知道的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心態,打工者心態和創業者心態。

打工者心態很好理解,我就打一份工,拿一份錢,上班認真工作,下班看電視帶小孩。很多的人都是這樣的一種心態,他們認為只要公司的法人不是自己,股東不是自己,自己就是一個打工的。對於這樣的人,我是不會去跟他講願景的,我只跟他講錢,你一個月做多少事,可以拿多少錢。這種心態的危險之處就在於永遠不會被重用,永遠第一個被裁員,永遠第一個被替代。假如我付你月薪一萬,你可以幹一萬二的活,換一個和你同類型的人,可以幹一萬五的活,我為什麼要繼續用你呢?

接下來說的就是創業者心態,從法人和股東的角度來講,擁有創業者心態的人也是一個打工仔。我之前的老闆喜歡用董明珠和楊元慶來做例子。董明珠進入格力的時候是一個最基層的銷售員,單親媽媽;楊元慶進入聯想時,面試的人僅僅是覺得他研究生,長得還不錯就錄用了,他的工作是騎著自行車賣電腦。但是為什麼會成功呢?因為他們從來不當自己是個打工的,當他們將公司當成自己的,最後的結果自己真成了公司的主人,哪怕他們一開始就是打工的。董明珠現在是格力集團的董事長,而楊元慶是聯想集團的主席。

我們老闆說這話的意思顯然是希望我用創業者的心態去做事,其實我一直都這樣,但是他漏掉了一點:他的公司不是格力,他自己也不是柳傳志,我相信中國有成千上萬的董明珠和楊元慶,但是為什麼沒有人知道他們?因為他們選擇的公司和老闆沒能成就他們而已。但這些話,是我沒有當面反駁他的。

打工者心態和創業者心態體現在結果上,就是一個打工者當半個人用,而一個創業者當兩個人用。因為創業者可以每天工作12個小時不感覺疲憊,而打工者一天8小時裡可能有3個小時在偷懶。因此,儘管我公司現在只有3個人,但我覺得和六七個人的生產力差不多。

關於員工,還想說的最後一點就是抱怨。

我舉個例子,10個人擡鋼琴,沒有電梯,從一樓擡到八樓,可能擡到5樓的時候大家都很累了,有人就會開始抱怨“這個偷懶”,“那個不給力”,抱怨完就會想“我一個人再使勁,你們這幫傢伙不給力也沒用,老子不擡了”,然後就離開了。可是,當只有3個人擡鋼琴的時候,他還是這麼想,為什麼就不想想“現在就只有3個人,誰有沒有使勁還看不出來嗎?如果擡不上去,一定是自己的能力有問題”。

不能因為自己能做什麼,就去做什麼

舉一個例子,你能把地掃得很乾淨,那你就要去做環衛工嗎?這個問題顯得很可笑,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就不那麼明顯。對於我自己而言,我能寫技術文章,能寫技術書,那我是不是就去當技術作家呢?因為我的人生規劃中沒有技術書作家這一項,所以對於我而言顯然不是。那麼從這個角度而言,花時間去寫一本書,當幾個月的技術書作家偏離了我預定的人生軌跡。因此,儘管我完成了一本書,但回想起來覺得這不是一個很明智的決定。

但並不是說不應該繼續寫部落格,寫部落格其實就是寫總結,更側重於自我學習,如果對其他人有所幫助則屬於附加效果。所以應該是輕鬆愉快地進行,在時間上也沒有任何要求。它不應該成為一種負擔,所以沒有必要要求自己多長時間必須寫一篇,除非想成為技術作家,將寫部落格作為一種預先的演練。

人們經常會說“做自己喜歡並擅長的事情”,但是我覺得,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你喜歡做某件事,有決心做成某件事,並且堅持不懈地去鑽研、學習、鍛鍊以後,自然會擅長這件事。所以,有了一個長遠的規劃、路線之後,以後在做一些重大的決定之前先思考一下,看看做這件事情是否偏離了既定的路線,如果是,那麼就不要去做,要懂得放棄一些東西。有些東西只是一時擅長,但不代表就要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很多矛盾是因為強求他人按你的想法來做所導致的,即你想要“管人”

有一次,我和老婆吵架,原因是什麼呢?是因為我朋友邀請我和老婆去他家做客,因為這個朋友已經帶著他老婆來我家做客過兩次了,我們還一次都沒有過去,那麼從禮尚往來的角度講,我們是應該過去的。因為他兩次過來都是攜妻子的,那麼我過去最好也是帶上老婆,這樣更顯得尊重一些。但是我老婆不願意去,因為她不喜歡我那位朋友,我覺得出於禮節不管喜不喜歡,面子上總要過得去,所以你應該去;但是她就不想去,而且就不去。我當時很生氣,覺得不可理喻,就發了火,還甩下一句“以後你朋友和同事的聚會,我也不參加了”,然後就獨自赴約了。事後想想,其實都沒有錯,錯就錯在我想要管她,非要讓她按我的想法去做。當然,事情過去了也就算了,我不會真的“我朋友和同事的聚會,也不會再邀請你了”,我本來也不該這樣說。以後如果有這樣的機會,我還是會問她一下要不要去,但是我只問一遍,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不勉強。

藉由這件事,我仔細回想了一下,覺得對於成年人來說,相處時有三個要注意的地方:

1、尊重他人的想法,人很難被說服,也不喜歡被說服;

2、自己有想法、有意見,看到對方有問題、有可能犯錯,應該提出來,把自己的道理說出來,這是身為朋友、親戚、夥伴應該做的。但說完以後,不要介意對方是不是按我們的想法去做;

3、如果對方不採納我們的建議,那麼就讓他按自己的想法去做,有可能他是對的,是我們自己想錯了;有可能他錯了,碰了釘子撞了壁,那也沒關係,要清楚“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言行的後果負責”,至少我們做了自己該做的,心安理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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