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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nder]常用按鍵操作以及新手失誤教程

https://docs.blender.org/manual/en/dev/index.html

參考資料2:


來自參考資料1:

1.按住滑鼠中間拖動,自由視角旋轉3d螢幕。  例如:3d檢視有個物體,你按住中間拖動,就可以從各個角度,底部頂部側面斜面左上右下等,這個物體任何地方都能看全。   形象比喻:就像一個正在活動的人觀察一件三維的東西一樣,可以到處看這個東西。或者這個物體自己在轉動,使得這個活動的人可以看到任何物體的地方。 2.滑鼠中間滑鼠,也就是滾動滾輪,放大縮小視角。   例如:有個物體在那裡,你想遠一點看到整體,或者近一點看到細節。   形象比喻:一個活動的人想要看到另一個人的整體,或者看到衣服上的名牌,就需要視角離物體遠一點或者近一點。 3.按住shift同時按住滑鼠中間拖動,螢幕移動。   例如:有個物體你靠近看,但是走進了發現需要的似乎需要平視移動一些,然後水平走一段,看到的物體大小角度不變,又或者你需要看另外一個旁邊的物體。   形象比喻:前1,2都是盯著一個物體遠近或者換角度,而這個就是平視的情況下移動, 4.Tab快速切換物體和編輯模式,這兩個模式需要非常頻繁的使用,當然按按鈕選列表也可以。 5.切換線框或者實體,這個切換也非常頻繁使用,可以按按鈕或者快捷鍵,但是我忘了這個快捷鍵,其實物體和編輯我也經常用按鈕,其他的就不太用了。 6.右擊物體,可以選中物體。  選中的物體周圍有黃色的框。 7.按住shift,點選多個物體,複選。(這是普通複選,後面其他文章會說其他方法)   有個黃色邊框為當前物體,橘黃色邊框的為複選的物體,進入編輯模式的只有黃色邊框的物體。 8.點選物體,按M,移動到其他圖層,按住shift複選圖層。   有物體的圖層裡面有個小圓球表示當前圖層有東西,選中的圖層黃色小球,只有選上才會顯示,如果喜歡把燈全都放到其他圖層裡,別忘了開啟它。 9.在物體模式下選擇多個物體,按ctrl+J合併多個物體為一個物體。 10.在編輯模式下,選擇一部分,然後按p選擇按選擇的拆分(也可以按其他的標準拆分),把選擇的部分獨立出來。   在編輯模式下新增的物體是作為當前物體的一個部分加入的,在物體模式下新增物體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物體新增的,當然可以p,或者ctrl+J拆開或者合併。 11.按shift+A調出可新增的各種物體。 12.G移動,G+X(y,z)沿著X(y,z)軸移動,G+X+移動距離(數字)。     R旋轉,同上,可以R+x,y,z,也可R+x,y,z+旋轉度數。     S縮放,同上,可加軸和數字。   模式切換,顯示切換就不說了,因為我習慣點按鈕。選擇因為方式很多,這裡只有右鍵點選,shift簡單的複選,此外,忘了說了,變換之類的左鍵=確定,右鍵=取消。 雖然上面總結還可以,但是還是說一下這節的部分快捷鍵。  滑鼠右鍵——選擇  Shift+滑鼠右鍵——複選  滑鼠中間拖——移動視角  滑鼠滾輪——遠近視線  Shift+滑鼠中間拖——平移視線  Tab——快速切換物體和編輯模式  M——移動到其他圖層  P——分離物體  Ctrl+J——合併物體  Shift+A——新增物體  G——移動  R——旋轉  S——縮放。

按Control(ctrl)-TAB,進入Mesh Select Mode模式



doubletap:意思是雙擊(按)2次的意思。

切換 pose mode 、edit mode、object mode。用快捷鍵Tab(參考資料6)


快捷鍵U可以撥出 UV mapping


如果失誤,打開了很多不必要的視窗,如下圖所示,怎麼辦


File - new - Reload start-up file 就行了


按住 要取消的 檢視 的 右上角,按住 向右拖動,即可取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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