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 private 與 final 的用法總結
阿新 • • 發佈:2019-01-26
如果 私有屬性 並且 ble 不可 pri 構造 對象 rac 1.static表示靜態。他是屬於類的。可以在本身類裏直接調用,或在其它類裏用類名.方法名調用。不加static表示是實例的方法,必須用實例來調用。在本類裏也一樣,必須用實例調用
2.private是私有的意思.
private class Demo{
Demo類就是私有的了.
類是不能用private修飾的,
當類被修飾成private沒有任何意思.
因為外部任何對象都訪問不到Demo類了.
private String str;
str屬性就私有的了
外部類就訪問不到這個屬性了
private void hello(){
外部類就訪問不到hello()方法了
}
}
用private關鍵字:使得你的程序更安全
變量一般都是用private申明
然後再本類通過 set get 方法控制該屬性
3.final—修飾符(關鍵字)如果一個類被聲明為final,意味著它不能再派生出新的子類,不能作為父類被繼承。
因此一個類不能既被聲明為 abstract的,又被聲明為final的。將變量或方法聲明為final,可以保證它們在使用中不被改變。
被聲明為final的變量必須在聲明時給定初值,而在以後的引用中只能讀取,不可修改。被聲明為final的方法也同樣只能使用,不能重載。
static: 靜態修飾符
private:私有的,定義私有屬性或方法,不能被其他類調用
final:不可變的。
我們在系統中經常定義某個常量(對象的值不可變)如下:
private static final String VAR = "This is a unable changed Variable";
該變量只能在當前這個類中被使用,並且是帶有static修飾的靜態函數中被調用。加了final則該屬性的值將不能被改變。
abstract:
聲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實現它的類被叫做抽象類(abstract class),它用於要創建一個體現某些基本行為的類,並為該類聲明方法,但不能在該類中實現該類的情況。
不能創建abstract 類的實例。然而可以創建一個變量,其類型是一個抽象類,並讓它指向具體子類的一個實例。
不能有抽象構造函數或抽象靜態方法。Abstract 類的子類為它們父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提供實現,否則它們也是抽象類為。
取而代之,在子類中實現該方法。知道其行為的其它類可以在類中實現這些方法。
static與abstract,它們不能同時用於修飾一個方法。因為abstract的語義就是說這個方法是多態方法,需要subclass的實現。而static方法則是在本類中實現的,編譯期綁定,不具有多態行為。
synchronized同步,也是一樣的道理,具體可以參考JAVA語言規範
static private 與 final 的用法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