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空間的一些重要理解
比方說建三個檔案。
第一個檔案 A.php,裡邊有兩個類,名稱空間是 a\b\c;
<?php
namespace a\b\c;
class Apply{
function get_info(){
echo 'this is A Apply';
}
}
class C{
function info(){
echo 'this is info';
}
}
第二個檔案 B.php 名稱空間 a\b\d;
<?php
namespace a\b\d;
class Apply{
function get_info(){
echo 'this is B Apply';
}
}
第三個檔案 index.php ,用來使用上邊兩個檔案的類。
比方說我們現在想例項化A.php裡的類,該怎麼實現呢?
首先要包含這個檔案 require_once('A.php');
然後 use a\b\c;? 還是a\b\c\A? 起初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其實這是錯的,use應該是這樣的,名稱空間\這個空間下你要例項化類的類名。比方說我們要例項化 A.php裡的Apply類,那麼 use a\b\c\Apply; 這就相當於引入這個類,接下來再 new Apply();呼叫裡邊的方法,跟平常是一樣的。如果要例項化類C,就 use a\b\c\C;
注意:use不等於require_once或者include,use的前提是已經把檔案包含進當前檔案。
順便提一句,在MVC模式中,類名和檔名是相同的,所以use的時候會讓不瞭解的人以為use後面跟的是檔名,我之前就這麼以為的。其實use的還是類名。
有的人可能問了,那我不同的名稱空間下,有相同的類名,在同一個檔案中使用怎麼辦?比方說我們上邊的index.php,把A.php和B.php都包含進來,然後new Apply();這個時候是會報錯的,解決方案就是起別名,比方說 use a\b\d\Apply as b; 此時我們new 的時候不應該寫成 new Apply();而是new b();這樣就不會發生衝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