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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 First設計模式: 設計原則

設計原則:

  1. 找出應用中可能需要變化之處,把他們獨立出來,不要和哪些不需要變化的程式碼混在一起
  2. 針對介面程式設計(針對超型別程式設計),而不是針對實現程式設計。
  3. 多用組合,少用繼承
  4. 為了互動物件之間的鬆耦合設計而努力
  5. 類應該對擴充套件開放,對修改關閉
  6. 要依賴抽象,不要依賴具體類
  7. 最少知識原則(得墨忒耳):減少物件之間的互動,只留下幾個“密友”
    就任何物件而言,在該物件的方法內,我們只應該呼叫屬於以下範圍的方法

    • 該物件本身
    • 被當做方法的引數而傳遞進來的物件
    • 此方法所建立或例項化的任何物件
    • 物件的任何元件
  8. 好萊塢原則:別調用我們,我們會呼叫你。(高層元件)

  9. 一個類應該只有一個引起變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