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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語言基礎第十天

介面
與抽象類一樣都是定義多個類的共同屬性
使抽象的概念更深入了一層,是一個“純”抽象類,它只提供一種形式,並不提供實現
允許建立者規定方法的基本形式:方法名、引數列表以及返回型別,但不規定方法主體

也可以包含基本資料型別的資料成員,但它們都預設為static和final

介面的作用
是面向物件的一個重要機制
實現多繼承,同時免除C++中的多繼承那樣的複雜性
建立類和類之間的“協議”
把類根據其實現的功能來分別代表,而不必顧慮它所在的類繼承層次;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動態繫結,隱藏實現細節
實現不同類之間的常量共享

介面的語法
宣告格式為
[介面修飾符] interface 介面名稱 [extends 父介面名]{
…//方法的原型宣告或靜態常量
}
介面的資料成員一定要賦初值,且此值將不能再更改,允許省略final關鍵字
介面中的方法必須是“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體,允許省略public及abstract關鍵字

介面的實現
介面不能用new運算子直接產生物件,必須利用其特性設計新的類,再用新類來建立物件
利用介面設計類的過程,稱為介面的實現,使用implements關鍵字
語法如下
public class 類名稱 implements 介面名稱 { 
        /* Bodies for the interface methods */ 
        /* Own data and methods. */ 
}
必須實現介面中的所有方法
來自介面的方法必須宣告成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