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中變數名的命名規則 阿新 • • 發佈:2019-02-08 一、簡介 1、嚴格採用階梯層次組織程式程式碼: 各層次縮排的分格採用VC的預設風格,即每層次縮排為4格,括號位於下一行。要求相匹配的大括號在同一列,對繼行則要求再縮排4格。例如: 2、提示資訊字串的位置 在程式中需要給出的提示字串,為了支援多種語言的開發,除了一些給除錯用的臨時資訊外,其他所有的提示資訊必須定義在資源中。 3、對變數的定義,儘量位於函式的開始位置。 二、命名規則: 1、變數名的命名規則 ①、變數的命名規則要求用“匈牙利法則”。即開頭字母用變數的型別,其餘部分用變數的英文意思或其英文意思的縮寫,儘量避免用中文的拼音,要求單詞的第一個字母應大寫。 即: 變數名=變數型別+變數的英文意思(或縮寫) 對非通用的變數,在定義時加入註釋說明,變數定義儘量可能放在函式的開始處。 見下表: bool(BOOL) 用b開頭 bIsParent byte(BYTE) 用by開頭 byFlag short(int) 用n開頭 nStepCount long(LONG) 用l開頭 lSum char(CHAR) 用c開頭 cCount float(FLOAT) 用f開頭 fAvg double(DOUBLE) 用d開頭 dDeta void(VOID) 用v開頭 vVariant unsigned int(WORD) 用w開頭 wCount unsigned long(DWORD) 用dw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