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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語言複雜宣告解析

C語言所有複雜的指標宣告,都是由各種宣告巢狀構成的。如何解讀複雜指標宣告呢?右左法則是一個既著名又常用的方法。不過,右左法則其實並不是C標準裡面的內容,它是從C標準的宣告規定中歸納出來的方法。C標準的宣告規則,是用來解決如何建立宣告的,而右左法則是用來解決如何辯識一個宣告的,兩者可以說是相反的。右左法則的英文原文是這樣說的:

The right-left rule: Start reading the declaration from the innermost parentheses, go right, and then go left. When you encounter parentheses, the direction should be reversed. Once everything in the parentheses has been parsed, jump out of it. Continue till the whole declaration has been parsed. 


這段英文的翻譯如下:

右左法則:首先從最裡面的圓括號看起,然後往右看,再往左看。每當遇到圓括號時,就應該掉轉閱讀方向。一旦解析完圓括號裡面所有的東西,就跳出圓括號。重複這個過程直到整個宣告解析完畢。

        筆者要對這個法則進行一個小小的修正,應該是從未定義的識別符號開始閱讀,而不是從括號讀起,之所以是未定義的識別符號,是因為一個聲明裡面可能有多個識別符號,但未定義的識別符號只會有一個。

        現在通過一些例子來討論右左法則的應用,先從最簡單的開始,逐步加深:

int (*func)(int *p);

首先找到那個未定義的識別符號,就是func,它的外面有一對圓括號,而且左邊是一個*號,這說明func是一個指標,然後跳出這個圓括號,先看右邊,也是一個圓括號,這說明(*func)是一個函式,而func是一個指向這類函式的指標,就是一個函式指標,這類函式具有int*型別的形參,返回值型別是int。

int (*func)(int *p, int (*f)(int*));

func被一對括號包含,且左邊有一個*號,說明func是一個指標,跳出括號,右邊也有個括號,那麼func是一個指向函式的指標,這類函式具有int *和int (*)(int*)這樣的形參,返回值為int型別。再來看一看func的形參int (*f)(int*),類似前面的解釋,f也是一個函式指標,指向的函式具有int*型別的形參,返回值為int。

int (*func[5])(int *p);

func右邊是一個[]運算子,說明func是一個具有5個元素的陣列,func的左邊有一個*,說明func的元素是指標,要注意這裡的*不是修飾func的,而是修飾func[5]的,原因是[]運算子優先順序比*高,func先跟[]結合,因此*修飾的是func[5]。跳出這個括號,看右邊,也是一對圓括號,說明func陣列的元素是函式型別的指標,它所指向的函式具有int*型別的形參,返回值型別為int。


int (*(*func)[5])(int *p);

func被一個圓括號包含,左邊又有一個*,那麼func是一個指標,跳出括號,右邊是一個[]運算子號,說明func是一個指向陣列的指標,現在往左看,左邊有一個*號,說明這個陣列的元素是指標,再跳出括號,右邊又有一個括號,說明這個陣列的元素是指向函式的指標。總結一下,就是:func是一個指向陣列的指標,這個陣列的元素是函式指標,這些指標指向具有int*形參,返回值為int型別的函式。

int (*(*func)(int *p))[5];

func是一個函式指標,這類函式具有int*型別的形參,返回值是指向陣列的指標,所指向的陣列的元素是具有5個int元素的陣列。

要注意有些複雜指標宣告是非法的,例如:

int func(void) [5];

func是一個返回值為具有5個int元素的陣列的函式。但C語言的函式返回值不能為陣列,這是因為如果允許函式返回值為陣列,那麼接收這個陣列的內容的東西,也必須是一個數組,但C語言的陣列名是一個右值,它不能作為左值來接收另一個數組,因此函式返回值不能為陣列。

int func[5](void);

func是一個具有5個元素的陣列,這個陣列的元素都是函式。這也是非法的,因為陣列的元素除了型別必須一樣外,每個元素所佔用的記憶體空間也必須相同,顯然函式是無法達到這個要求的,即使函式的型別一樣,但函式所佔用的空間通常是不相同的。

作為練習,下面列幾個複雜指標宣告給讀者自己來解析,答案放在第十章裡。

int (*(*func)[5][6])[7][8];

int (*(*(*func)(int *))[5])(int *);

int (*(*func[7][8][9])(int*))[5];

        實際當中,需要宣告一個複雜指標時,如果把整個宣告寫成上面所示的形式,對程式可讀性是一大損害。應該用typedef來對宣告逐層分解,增強可讀性,例如對於宣告:

int (*(*func)(int *p))[5];

可以這樣分解:

typedef  int (*PARA)[5];
typedef PARA (*func)(int *);

這樣就容易看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