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學習模組三: 函式(方法)
阿新 • • 發佈:2019-02-10
一.函式的定義(方法的定義):
定義在類中具有特定功能的一段獨立小程式即也稱為方法。
二.函式demo:
注:(main 方法為static 時其呼叫的 其他方法也要是static)
注意: 函式名應該是第一個單詞小寫後面單詞開頭大寫。
*特殊情況: 功能沒有具體的返回值。
return後面直接用分號結束,(或者也可以直接省略不寫)。
返回值型別不能寫具體的,只能用關鍵字表示:void*
三.函式特點
1.將功能程式碼進行封裝
2.便於對功能服用
3.只有被呼叫才被執行
4.提高了程式碼的複用性
注:函式中只能呼叫函式,不能在函式中定義函式。
主函式的功能是呼叫其他函式功能。是程式的入口。
四. 函式執行流程記憶體使用
1.通過javac 編譯檢查程式碼是否符合要求問題
2.通過 java 執行類,先找 main 函式,給它分配棧記憶體,然後根據main 函式中呼叫的函式分配記憶體,函式執行完之後即釋放記憶體,棧記憶體是先進後出。
五.函式的過載(overload)
1.在同一個類中允許存在一個以上的同名函式,只要他們的引數個數或者引數型別不同即可。
2.函式過載和函式返回值型別無關。
六.函式的複用
1.具有相同功能的函式可以複用
2.函式A複用函式B 說明 A是B 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