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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程式設計規範總結

 • 同一性:在編寫一個子模組或派生類的時候,要遵循其基類或整體模組的命名風格,保持命名風格在整個模組中的同一性。
 • 識別符號組成:標識符采用英文單詞或其組合,應當直觀且可以拼讀,可望文知意,用詞應當準確,避免用拼音命名。
 • 最小化長度 && 最大化資訊量原則:在保持一個識別符號意思明確的同時,應當儘量縮短其長度。
 • 避免過於相似:不要出現僅靠大小寫區分的相似的識別符號,例如"i"與"I""function""Function"等等。
 • 避免在不同級別的作用域中重名:程式中不要出現名字完全相同的區域性變數和全域性變數,儘管兩者的作用域不同而不會發生語法錯誤,但容易使人誤解。
 • 正確命名具有互斥意義的識別符號:用正確的反義片語命名具有互斥意義的識別符號,如:"nMinValue"
 和"nMaxValue""GetName()" 和"SetName()" ….
 • 避免名字中出現數字編號:儘量避免名字中出現數字編號,如Value1,Value2等,除非邏輯上的確需要編號。這是為了防止程式設計師偷懶,不肯為命名動腦筋而導致產生無意義的名字(因為用數字編號最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