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試_第五章_基金職業道德
阿新 • • 發佈:2019-02-19
1. 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由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決定並形成,是以是與非,善與惡等範疇為評價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內心信念等約束力量,實現調整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
2. 職業道德是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並出現相對固定的職業共同體時產生的,人們的職業實踐是職業道德產生的基礎。
3. 道德與法律的區別與聯絡
3.1 區別:
3.1.1 表現形式不同。法律成文行為規範,道德成文或不成文。
3.1.2 內容結構不同。
3.1.3 調整範圍不同。
3.1.4 調整手段不同。
3.2 聯絡:
3.2.1 目的一致。都是調控社會的手段。
3.2.2 內容交叉。
3.2.3 功能互補。
3.2.4 相互促進。
4. 基金職業道德的內容:
守法合規(最基礎要求)、誠實守信(核心規範)、專業審慎、客戶至上、忠誠盡責、保守祕密
各個內容的含義和基本要求,根據常識自行判斷。
5. 基金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
5.1 培養基金職業道德觀念
5.2 灌輸基金職業道德規範
6. 基金職業道德教育的途徑:
6.1 崗前職業道德教育
6.2 崗位職業道德教育
6.3 基金業協會的自律
6.4 樹立基金職業道德典型
6.5 社會各界持續監督
7. 基金職業道德修養的方法
7.1 正確樹立基金職業道德觀念
7.2 深刻領會基金職業道德規範
7.3 積極參加基金職業道德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