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子類的訪問許可權為何比父類大?
例:
假設一個父類A 擁有的方法 public void setXXX(){} 可以被其他任意物件呼叫
這個方法被子類B 覆寫後 為 void setXXX(){} 即 預設的 訪問許可權 只能被本包極其子類 所訪問
假設 其他包中的物件 C 呼叫 方法為:
get( A a){
a.setXXX();
}
而此時傳入的物件為B類物件,假設為b此時b將轉型為a但是b中的setXXX() 呼叫許可權
已經被縮小了這將造成錯誤。所以子類物件不能比父類物件訪問許可權大
以上只是一個例子還有其他出於易維護、易程式碼結構設計的設計思想原因
相關推薦
Java中子類的訪問許可權為何比父類大?
因為 向上轉型及java程式設計維護的原因例:假設一個父類A 擁有的方法 public void setXXX(){} 可以被其他任意物件呼叫這個方法被子類B 覆寫後 為 void setXXX(){} 即 預設的 訪問許可權 只能被本包極其子類 所訪問假設 其他包中的物件
再談包訪問許可權 子類為何不能使用父類protected方法
可見範圍 許可權的含義應該理解為控制範圍,要把它理解成一個限制範圍的空間,更為準確的說叫做可見範圍 訪問控制的等級,從最大許可權到最小許可權依次為:public、protected、包訪問許可權(沒有關鍵詞)、和private public 所有地方都可以訪問,沒有任何疑問 priva
java中子類能不能繼承父類構造方法
結果有些和想象中的不一樣吧。 原因如下:其實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呼叫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建構函式,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所以父類中的構造方法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在例項化子類的時候會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這樣就能解釋下面這種情況了。面試題目1:指出下面
java基礎 靜態 static 問在多態中,子類靜態方法覆蓋父類靜態方法時,父類引用調用的是哪個方法?
xtend java pos main 靜態方法 show extends ava pri 多態 package com.swift.jiekou; public class Jicheng_Tuotai_jingtai_diaoyong { publ
再談包訪問權限 子類為何不能使用父類protected方法
空間 什麽 -i height nested blog size void main 可見範圍 權限的含義應該理解為控制範圍,要把它理解成一個限制範圍的空間,更為準確的說叫做可見範圍 訪問控制的等級,從最大權限到最小權限依次為:public、protected
Java中4種許可權修飾符修飾類、與成員的分析
前言:在最近做專案中,對許可權修飾符又有了新的認知,對這塊知識的脈絡也越來越清晰,來部落格mark一下。 (ps.文中所說的default修飾指的是不加任何許可權修飾符。此外,為了敘述的方便,本文中涉及的類指的是外部類,涉及的成員指的是非靜態成員方法) 1、類的2種許
Java中在建立子類物件時有沒有建立父類物件?
我覺得在建立子類物件時,建立了父類物件,因為在new Student();時呼叫了Student的建構函式,而在子類的建構函式中,Student建構函式呼叫了父類的建構函式,這不就是建立物件嗎? class Person{ Person(){ } } class S
C# 類訪問許可權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263219900566718325.html public:同一個程式集的任何程式碼或引用該程式集的其他程式集都可以訪問該型別或成員internal:同一個程式集的任何程式碼都可以訪問該型別或成員p
java四種訪問許可權歸納
一、Java中有四種訪問許可權, 其中三種有訪問許可權修飾符,分別為private、public、protected,還有一種不帶任何修飾符(default)。 private: Java語言中對訪問許可權限制的最窄的修飾符,一般稱之為“私有的”。被其修飾的屬性以及方法只能被該類的物件
java基礎學習之——子類重寫(覆蓋)父類的方法必須滿足的條件
子類重寫(覆蓋)父類的方法必須滿足的條件:父類中的方法在子類中必須可見,即子類繼承了父類中的該方法(可以顯式的使用super關鍵字來訪問父類中的被重寫的方法),如果父類中的方法為private型別的,那麼子類則無法繼承,也無法覆蓋。子類和父類的方法必須是例項方法,如果父類是
java包及訪問許可權
一丶包的定義及使用 1、包的定義<–>使用package關鍵字完成。 同一個資料夾中是不可能同時存在同一個 *.class 檔案的。 包實際上就屬於一個資料夾。 一個類的完整名稱是“包.類”名稱。 在實際的開發中沒有包的類是不存在
Java基礎之--訪問許可權修飾符
文章出自:安卓進階學習指南 作者:Alex_Zhao 稽核者: 麥田哥 完稿日期:2017.10.24 在我們每天寫的程式碼中,無論是類還是變數,都少不了修飾符這個東西,所有的修飾符都是 Java 語言規定的關鍵字。 那麼我們每天在
Java向上轉型與向下轉型(子類的物件賦給父類的)
一.定義: 通俗理解向上轉型: 就是子類轉型成父類。 classA { } classBextendsA { } A b=new B(); 這個就是向上轉型。 向上轉型可以像下面這條語句這麼簡單: Shape s =new Circle(); 這裡,建
Javase易錯之方法重寫 子類方法返回值應比父類返回值更小或相等
很多初學者都認為javase方法重寫子類方法返回值型別應和父類方法返回值應 該相等,其實不然。 子類重寫方法的返回值必須比父類方法的返回值小或相等的意思是說 子類重寫方法的返回值型別應為父類方
java建立一個子類物件是會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會不會建立父類
第三個部分就是java原始碼中的構造方法中的程式碼,java原始碼中有幾個構造方法,那麼class檔案中就有幾個初始化方法,編譯器會把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分別複製到每個初始化方法的前端,然後把初始化方法對應引數的構造方法的程式碼複製到相應初始化方法中(這裡說的複製其實應該說是編譯,不過為了讓你更好理解所以如此說
java語言基礎(33)——面向物件(父類中沒有無參構造編譯報錯——無法將類 xxx中的構造器 xxx應用到給定型別 實際引數列表和形式引數列表長度不同)
注意:以下程式碼是錯的。 class Father { public Father(String name){ System.out.println("Father帶參構造"); } }
C++中類的訪問許可權針對的是類而不是物件!(為什麼類中的函式可以訪問物件的私有成員?)
我們首先看一段程式: class A { private: int i; public: A(int i): i(i) {} void print(A a) { cout << a.i <<e
子類重寫父類的方法時宣告丟擲異常不能比父類範圍大(轉)
來源 在java 中,當我們子類要重寫父類中的方法,如果父類的方法有異常宣告,那麼子類重寫這個方法時候,所要宣告的異常不應該比父類的大。只能是小等,或者可以沒有。原因如下。 假如我們自定意義一個異常: public class MyException extends Exception { public
java過載與重寫的區別+重寫父類equals方法的完美實現
【0】README 【1】java過載 1.1) 方法過載是讓類以統一的方式處理不同型別資料的一種手段。多個同名函式同時存在,具有不同的引數個數/型別。過載Overloading是一個類中多型性的一種表現。 1.2) Java的方法過載,就是在
C++對於類訪問許可權public,protected,private的深刻理解
本帖轉自網路,查詢不到原作者,如有冒犯,深表歉意! 1 #include <IOSTREAM> 2 using namespace std; 3 4 class A{ 5 public: 6 A(int i_,int j_)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