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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變與不變的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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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說“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辯證了“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的關係。

正如所秉承的信念“世界的本質是相互限制,是相互聯絡”,我覺得對“變化是絕對的”這句話也要有所思考。

那天很困,感覺人生活得太隨波逐流。意識到要有所堅持,不就是所謂的不變嗎?走著走著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那不直接違背了“不忘初心”這句話。曾經幼稚的批駁“誠信是最重要的品行”,現在想想,一個人都不能說到做到,時時刻刻都在改變,不能給別人一個抓手,一個值得信賴的依據,別人為什麼還有跟你建立聯絡呢?人之所以“不變”才成為人。不變,可以呈現為多種形式,大到發現的各種規律,小到不動如山,正因為不變,才讓我們相聚相識相互聯絡在一起。

對於個人,我常常想起一位前輩,他說,他有一個雷打不動的習慣,就是每週六必定鍛鍊一上午的身體。反思自己,是不是也要給自己找一點不改變的事情,哪怕是積累,哪怕是堅持,哪怕是重塑信用,哪怕只是一個一百天的小小計劃。證明我們曾經停留過。

認識身邊人也是如此,肯定有他不變的品性,多觀察他的不變之處,他的行為,他的想法,再稍微多瞭解些策略,不至於跟人打交道時,說話那麼惹人煩,那麼不受待見,那麼失落的以為自己說不好話。

很多事情也是有他不變的地方的,動一動腦子,總比隨機撞來撞去的要好些。我覺得這是“不變之以為利”,意識到不變,意味著手執利器,不變也是一種有啊。

然而,世界是變化的,變化彷彿樹枝上的繁花,“不變”是“變”的根,“變”是“不變”的花枝招展。有那翻天覆地的變化,也有那涓涓細流的變化。變化給了我們生命的意義和炫麗。變化尷尬了記憶。

對於個人,對於身邊人,對於很多事情,如果不是那麼眼花繚亂,記上幾筆,寫上那麼幾句,想上那麼一會,變化才是一種經歷。

所謂的“讀史可以明智”,所謂的大數定理和大資料。變化是一種不變。變化也是一種機遇。留過痕跡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