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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與final修飾符

先後 方法名 bstr oem 而是 數據區 修飾 https 的區別

static

  •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獨立於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實例,被類的所有實例共享。
  • 只要這個類被加載,Java虛擬機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數據區的方法區內定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 用public修飾的static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本質是全局變量和全局方法,當聲明它類的對象時,不生成static變量的副本,而是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同一個static變量。
  • static變量前可以有private修飾,表示這個變量可以在類的靜態代碼塊中,或者類的其他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當然也可以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廢話),但是不能在其他類中通過類名來直接引用,這一點很重要。實際上你需要搞明白,private是訪問權限限定,static表示不要實例化就可以使用,這樣就容易理解多了。static前面加上其它訪問權限關鍵字的效果也以此類推。
  • 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習慣上稱為靜態變量和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來訪問,訪問語法為:
    類名.靜態方法名(參數列表...)
    類名.靜態變量名
  •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ava虛擬機(JVM)加載類時,就會執行該代碼塊(用處非常大,呵呵),這個就是類加載的初始

1.static變量: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

  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

   對於實例變量,每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為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所以一般在需要實現以下兩個功能時使用靜態變量:在對象之間共享值

2.靜態方法

  •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
  • 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因為實例成員與特定的對象關聯!),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
  • 因為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於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利用靜態代碼塊可以對一些static變量進行賦值,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麽

  •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局常量”!
  • 對於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 聲明為static的變量實質上就是全局變量。當聲明一個對象時,並不產生static變量的拷貝,而是該類所有的實例變量共用同一個static變量。聲明為static的方法有以下幾條限制:
    •   它們僅能調用其他的static 方法。
    •   它們只能訪問static數據。

final

  • 當修飾方法時,被final修飾的方法稱為最終方法,不能重寫
  • 當修飾類時,被final修飾的類是最終類,不能被繼承,例如: String
  • 被final和static修飾的變量(此時稱之為常量)的名字要大寫

static與final修飾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