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防工程師綜合必看考點:建築分類、高度、層數
??建築分類
??工業建築:包括單層、多層及高層的廠房和倉庫,其中,火災危險性類別分為甲、乙、丙、丁、戊類。
??民用建築:包括單層、多層及高層的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其中,高層民用建築根據其建築高度、使用功能和樓層的建築面積分為一類和二類。
??防火檢查中,主要通過對建築物的高度、層數、火災危險性、使用性質等進行檢查,核實建築分類(工業建築含火災危險性類別)是否符合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
??建築高度
??建築高度是界定建築是否為高層的依據,建築高度大於27m的住宅建築(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築)和其他建築高度大於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及其他民用建築屬於高層建築。建築高度檢查時,需要註意:
??1、建築屋面為坡屋面時,建築高度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築屋面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墻的平屋面)時,建築高度為建築室外設計地面至屋面面層的高度。
??3、同一座建築有多種形式的屋面時,建築高度按上述方法分別計算後,取其中的最大值。
??4、對於臺階式地坪,位於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築之間同時滿足:
??1)有防火墻分隔。
??2)各自有符合規範規定的安全出口。
??可分別確定各自的建築高度。否則,建築高度按其中建築高度最大者確定。
??5、局部突出屋頂的嘹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輔助用房占屋面面積不大於1/4時,可不計入建築高度。
??6、對於住宅建築,設置在底部且室內高度不大於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室內外高差或建築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於1.5m的部分,不計入建築高度。
??建築層數
??建築層數按建築的自然層數確定。建築層數檢查時,需要註意,以下情況不計入建築層數內:
??(1)室內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於1.5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3)建築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備用房、出屋面的樓梯間等。
2019年消防工程師綜合必看考點:建築分類、高度、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