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要求996,我拒絕了
一
網際網路公司程式設計師,前些天專案趕進度,被強制加班。 我們公司以前也是鼓勵員工加班,但比較隱晦, 不是強制的,而這次是上司直接發話,必須要加班,否則工作無法完成的責任會扣到你頭上。
被要求強行加班,無償的,而且是喪心病狂的996,我臉上顯得很平靜,但是內心一萬頭草泥馬在奔騰。當天晚上,我就發微信給上司,我說:
“趕專案我一定不拖進度,該完成的工作按時完成,但是你別讓我加班,第一天弄的太晚,直接影響第二天工作效率,這樣得不償失”
二
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每天9點以後下班,就表示沒時間陪家人,沒時間娛樂活動,沒時間弄好吃的,沒有時間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到家直接洗洗睡,第二天醒來繼續上班,這樣的生活豈不是很無趣,加班是罪魁禍首。
寫程式是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結合,聚精會神寫一整天程式碼,效率很高,但到了下班點,整個人會非常疲乏,如果繼續工作,會影響第二天狀態,所以後面所謂的加班其實是在划水,根本做不了什麼東西。當然,也可以平均分佈工作和划水,正常上班時也不用那麼認真,那麼加班的時候好像還能做點東西, 但是一整天的總工作成果沒有變化。所以,與其把工作分佈到12個小時,還不如前8個小時多做產出,後4個小時下班回家,這樣有效工作量並不會減少,還有了自由時間, 只是看起來沒那麼積極,但不用怕完不成工作而被問責。
三
程式設計師俗稱碼農,也叫IT民工,這是自黑,可在不懂技術的領導眼中就跟搬磚工沒區別,在他們眼裡,程式設計師多加班一小時,就會多一小時工作成果,搬磚嘛,或多或少總能搬幾塊。他們不知道,寫程式雖然不像搞藝術,非常依賴靈感,沒靈感什麼都幹不成,但在精神良好、腦子靈活的狀態下,工作效率絕對要高於無精打采、混混沌沌的狀態,有時候幾小時搞不定的問題,忽然間靈光一閃就能解決,這就不是靠加班加出來的。良好的工作狀態下產生的工作成果不是靠堆時間可以趕超的。所以很多時候在一個不開明的領導指揮下,團隊所有人看似很努力的在加班工作,其實所花的時間都是沒有意義的冤枉時間,原本這些時間可以做更有意義的事情。
還有一種加班,更加無厘頭,這種加班叫做: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加班,別人在加, 那麼我也加一會。
這種加班,到下班時間點後員工們手上的工作停下來了,但沒人動屁股,大家看網頁的看網頁,看視訊的看視訊,打遊戲的打遊戲,下班,不存在的。因為別人都在加班,我下班了,感覺就像在犯罪,有強烈的罪惡感。這種加班比前一種加班更加可惡,沒半分實際意義, 但是偏偏就很難打破。其實每個人都在抱怨,可又沒有人敢越雷池一步。
四
說實話我挺佩服能不加班的人,雖然加班有很多外部因素,比如工作真的忙,比如公司文化就是這樣,在比如領導犯渾,但加班表達出來的意思其實就是工作任務完不成了,要多花時間。那麼不加班也意味著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能遊刃有餘的完成工作,是能力的體現。
我也想實現這個夢想,所以我拒絕加班,領導也同意了,他說:“那你自己看著辦吧, 我不強迫你”,然而我知道,我在這家公司只能在地板上混了,連天花板都別想碰到,更別談升級,但是我覺得值,因為我想要更多的自由生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