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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通告:今年10月至明年6月將開展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聯合整治

9 月 30 日訊息 據工信部官網訊息,為進一步規範商務樓宇、辦公建築、園區等場所(以下統稱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打通提速降費梗阻,保障寬頻使用者合法權益,不斷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組織開展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聯合整治行動。

行動提出重點完成排查整治商務樓宇內寬頻業務排他經營和限制競爭行為、排查整治商務樓宇內寬頻業務價格違法行為、排查整治新建商務樓宇未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為等三個方面 10 項整治任務。

附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規範商務樓宇、辦公建築、園區等場所(以下統稱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打通提速降費梗阻,保障寬頻使用者合法權益,不斷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組織開展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聯合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商務樓宇產權人及其委託的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簽訂任何形式排他性質的寬頻接入協議或約定,不得強制商務樓宇承租人接受指定服務並收費,不得阻止電信運營企業根據使用者需求進入商務樓宇提供公共電信服務,不得約束限制電信運營企業公平接入和使用商務樓宇內通訊配套設施。

二、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應在商務樓宇內醒目位置公佈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和市場監管投訴舉報電話等。商務樓宇產權人及其委託的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應向各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平等開放商務樓宇內通訊配套設施,應在商務樓宇內提供專門醒目位置,為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公佈寬頻接入服務資訊提供便利。

三、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為使用者提供通訊服務時,除按照其已公示的電信資費標準收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商務樓宇產權人及其委託的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在配合提供通訊接入服務時,不得向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收取公示的收費專案之外的費用。

四、2017 年 4 月 1 日後新建商務樓宇的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50311)及相關標準,將樓內通訊配套設施納入建設專案的設計檔案,所需投資應納入建設專案概算,並隨建設專案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不得由第三方公司作為單獨工程專案進行投資建設並經營獲利;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設計和審查;新建商務樓宇的通訊配套設施未按要求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電信運營企業不得將其接入公共電信網。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公安、工業和資訊化、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務樓宇寬頻接入市場違法行為的監管和處罰。

通訊管理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電信運營企業或其代理商與商務樓宇產權人及其委託的管理人、物業服務企業達成排他性協議或約定,以及限制平等接入等行為進行查處。通訊管理局依法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電信業務等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訊管理局依照職責加強對商務樓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督管理。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相關市場主體存在的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價格違法等行為進行查處,涉嫌構成壟斷行為的,嚴格依法處理。對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指定電信業務服務,或者強迫電信運營企業及其業務代理退出電信業務服務,情節嚴重,涉嫌強迫交易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

特此通告。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