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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亞馬遜踢出平臺:這個商家花 18 個月和 20 萬美金終於打贏了官司

北京時間 3 月 3 日晚間訊息,據報道,一名線上商家因被亞馬遜趕出購物平臺,並沒收了他的庫存,這名商家花了 18 個月的時間和 20 萬美元的法律費用,與亞馬遜抗爭。最終,他得到了所要求的 140 萬美元賠償金的一半。

但最重要的是,他做了同行中很少有人做過的一件事:承認這家世界上最大的線上零售商(亞馬遜)對他不公平。

仲裁檔案顯示,亞馬遜在懷疑這名賣家兜售假冒電子產品後,暫停了他的賬戶。此外,亞馬遜還沒收其賬戶中的 8 萬美元,並查封了儲存在其倉庫中的 5 萬件產品。

這名商家要求退還他的資金和產品,但亞馬遜置之不理。他無法提起訴訟,因為與其他亞馬遜賣家一樣,他同意將 “仲裁”作為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的條件。

在審查合同、採訪證人和閱讀法律論據後,調解人彼得 · 布朗(Peter Brown)於去年 11 月裁定向該商家支付了 77.5 萬美元。布朗認為,亞馬遜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這名商家,並有權暫停他的賬戶。但布朗同時指出,亞馬遜將賣家踢出平臺,扣留其產品,包括許多根本沒有假冒嫌疑的產品,做得太過分了。

布朗說:“鑑於亞馬遜的巨大資源,我希望未來它能投入必要的資源,尊重賣家,以正當的程式對待所有賣家。”

分析人士稱,此案提供了一個罕見的機會,讓人們得以瞭解仲裁程式。立法者和監管機構認為,仲裁程式對是亞馬遜有利的,因為它能阻止缺乏資金、時間和精力的賣家與亞馬遜展開抗爭。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去年釋出的一份報告顯示,2014 年至 2019 年間,在亞馬遜平臺上銷售的數百萬商家中,只有 163 家對亞馬遜提起了仲裁程式。自 2019 年以來,一項旨在結束強制仲裁的法案,一直在參議院停滯不前,其倡導者希望亞馬遜商家的證詞能給它帶來新的動力。

對此,亞馬遜拒絕發表評論,但提到了該公司 2019 年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上的表態。亞馬遜當時表示,大多數賣家的投訴都得到了友好的解決,如果商家決定啟動仲裁程式,亞馬遜會繼續與賣家接觸,試圖通過談判達成雙方都同意的解決方案。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在去年釋出的報告中還稱:“仲裁是亞馬遜將爭端控制在自己控制範圍內的一種方式,天平對亞馬遜非常有利。”為此,亞馬遜可以扣留賣家的付款,無故暫停他們的賬戶,並從事其他濫用行為,而不會面臨任何法律後果。

對於亞馬遜而言,它也沒有動力改變其做法,儘管這些做法往往無法通過仲裁者的審查。當商家獲勝時,仲裁者的裁決沒有設定任何法律先例,因此亞馬遜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做同樣的事情,因為它知道,大多數商家不會費心發起挑戰。

加州伯班克(Burbank)律師馬里奧 · 西蒙尼安(Mario Simonyan)稱:“這非常昂貴和耗時,而且大多數小企業既沒有資金也沒有時間。”大多數客戶決定不對亞馬遜提起仲裁,因為這些案件通常需要 8 萬美元的法律費用。

一個潛在的解決方案是,通過前文提到的停滯不前的《強制仲裁不公正廢除法案》(Forced Arbitration Injustice Repeal Act),該法案將為不滿的亞馬遜賣家,對亞馬遜提起集體訴訟提供一條途徑。

家居用品商人雅各布 · 韋斯(Jacob Weiss)支援這項立法,他上個月曾在眾議院委員會作證。他告訴議員們,儘管他在針對亞馬遜的仲裁案上花費了 5 萬美元,但未能挽回損失。韋斯說,第二起案件已經拖延了九個月,沒有得到解決。

此次打贏仲裁官司的這位匿名商人,並沒有在等待新法律的出臺。他用仲裁裁決獲得的賠償還清了債務,並希望 “離亞馬遜越遠越好”。他的建議是:“將最終裁決公之於眾,其他仲裁者可以參考這些裁決。這樣,就不會再出現這樣一個現實:亞馬遜今天輸了仲裁,明天還會與不同的仲裁者提出同樣的論點,且還能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