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致力於創造公平,YouTube 和 Instgram 等平臺大受衝擊
北京時間 6 月 7 日早間訊息,據報道,面對法國和波蘭等國政府的批評,歐盟委員會在上週五詳細解釋了在去年通過的修訂後的版權規則的適用範圍,但是歐盟廣播公司和網際網路活動者表示,當前依然存在審查風險。
這是歐盟版權規則 20 年來首次迎來大規模修訂,本次修訂旨在為歐盟價值 1 萬億美元的創意產業及其 1170 萬名從業者提供公平的補償。
其中一項獲得了創意行業支援的條款,即第 17 條,將導致谷歌旗下的 YouTube、Facebook 旗下的 Instagram 和其他分享平臺強制使用過濾器,從而防止使用者在平臺上上傳受版權保護的內容和材料。
這一條款引發了一場激烈的遊說戰,讓藝術工作者和新聞出版商與科技企業、網際網路活動者和消費者團體形成了對峙。法國稱,歐盟委員會的立場可能會削弱第 17 條的作用,而波蘭正在通過歐洲法院挑戰這一條款。
如果內容平臺向公眾提供了侵犯版權的內容,即使這些內容是由使用者所上傳的,平臺依然可以被起訴。批評者表示,內容過濾器的成本很高,而且有可能導致錯誤的內容過濾。
歐盟國家必須在 6 月 7 日之前,將該指令轉化為各國的法律。歐盟委員會在上週五發布的檔案稱,第 17 條只適用於從使用者上傳到其平臺的版權作品中盈利的線上服務提供商,以及線上音訊和視訊流服務提供商。而非營利性的線上百科、教育機構、開源軟體平臺和線上市場將擁有豁免權。
歐盟委員會還表示,如果企業可以證明自己已經盡了最大努力獲得平臺上出現的內容的授權,並在接到通知後已經迅速採取行動,刪除侵權內容,那麼平臺也可以免於遭受處罰。
為了安撫網際網路活動者,歐盟委員會表示,第 17 條不適用於人物漫畫、防擬作品、批評、評論和引用等內容。
委員會表示,自動遮蔽操作應該僅限於明顯的侵權內容,歐盟國家應向線上服務提供商提供上訴和補救的機制,供使用者在發生爭議時使用。
遊說團體歐盟數字權(EDRi)表示,此舉可能導致政府利用自動封鎖內容工具來壓制批評者的聲音。該機構政策部門負責人迭戈・納蘭霍(Diego Naranjo)表示:“這為未來的歐洲立法和世界上其他政府提供了一個危險的先例,這些政府將受到歐洲合法化的版權審查的啟發。”
歐洲商業電視協會也對修訂後的版權規則提出了批評,並預測這一規定可能會被多個國家的政府所忽視。ACT 總經理格雷瓜爾・泊萊德(Gregoire Polad)在一份宣告中表示:“很明顯,這個在最後一刻提出的不具有約束力的指導意見是有爭議的,它非常有可能遇到挑戰。”
Facebook 沒有立即對新規則發表評論,谷歌也沒有立即迴應評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