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物件(上)-類的結構之二:方法
阿新 • • 發佈:2021-06-29
類的設計中,兩個重要結構之二:方法
方法:描述類應該具有的功能
比如:
Math類:sqrt()\random()\...
Scanner類:nextXxx()\...
Arrays類:equals()\sort()\binarySearch()\toString()\...
一、舉例
public void eat(){}
public void sleep(int hour){}
public String getName(){}
public String getNation(String nation){}
二、方法的宣告
許可權修飾符 返回值型別 方法名(形參列表){ 方法體; }
注意:static、final、abstract來修飾的方法,後續再說
三、說明
1.關於許可權修飾符
- 目前預設方法的許可權修飾符先都使用public
- Java中規定的四種許可權修飾符:private、public、預設、protected(待後續到封裝性內容時再細說)
2.關於返回值型別:有返回值 VS 沒有返回值
- 如果方法有返回值,則必須在方法宣告時,指定返回值的型別
同時,方法中,需要使用return關鍵字來返回指定型別的資料(變數或常量),"return 資料;"
- 如果方法沒有返回值,則方法宣告時,使用void來表示
通常,沒有返回值的方法中,就不需要使用return
但是,如果使用的話,只能"return;",表示結束此方法的意思
- 我們定義方法時,該不該有返回值?
①題目要求
②憑藉經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3.關於方法名
- 屬於識別符號,遵循識別符號的規則和規範,“見名知意”
4.關於形參列表
- 方法可以宣告0個、1個或多個形參
- 格式:資料型別1 形參1,資料型別2 形參2,資料型別n 形參n...
- 我們定義方法時,該不該定義形參?
①題目要求
②憑藉經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5.關於方法體
- 方法功能的體現
四、Tips
- 方法的使用中,可以呼叫當前類的屬性或方法
特殊的:方法A中又呼叫了方法A,這種稱之為-遞迴方法 - 方法中,不可以定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