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人民幣將與現金長期並存,招商銀行已獲准加入數字人民幣研發
阿新 • • 發佈:2021-07-17
7 月 16 日訊息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局長羅銳 7 月 16 日在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媒體吹風會上表示,從經濟價值看,數字人民幣與實物人民幣等價,具備貨幣的價值尺度、交易媒介、價值貯藏等基本功能。數字人民幣將與實物人民幣並行發行,人民銀行會對二者共同統計、協同分析、統籌管理。實物人民幣將與數字人民幣長期並存。
羅銳表示,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與實物人民幣都是央行對公眾的負債,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經濟價值。目前已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人民幣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
獲悉,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在數字人民幣支付體系的交易層,為支援高併發、低延遲,實現公眾直接持有央行債權,採用了中心化架構,所有跨機構交易均通過央行端進行價值轉移;同時,設計了基於加密字串的數字人民幣表示式,保留了安全性、防雙花、不可偽造等特點,還可以載入與貨幣相關功能的智慧合約,促進業務模式創新,成為數字經濟活動催化劑。
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在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媒體吹風會上透露,目前,參與數字人民幣研發的運營機構主要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郵儲銀行、移動和工行,聯通、電信和中行分別成立聯合專案組參與研發,螞蟻和騰訊兩家網際網路企業旗下網商和微眾銀行也參與研發。招商銀行近期亦已獲准加入。
非指定機構如何參與數字人民幣運營?央行表示,需發揮其他商業銀行及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用,與指定運營機構一起,共同提供數字人民幣流通服務,包括支付產品設計創新、系統開發、場景拓展、市場推廣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