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山東等多地出臺方案落實新能源價格機制,適時推行尖峰電價
阿新 • • 發佈:2021-09-07
9 月 7 日訊息據財聯社報道,近期,陝西、山東、甘肅、廣西等地陸續出臺方案落實新能源價格機制,明確落實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價格機制,研究制定分時電價機制,適時推行尖峰電價等。
業內人士認為,推行分時電價機制和尖峰電價,有助於提高可再生電力資源利用效率,加快推進能源系統轉型升級。同時,也將為新型儲能等發展創造更大的空間。
此前報道過,安徽省此前出臺了《關於試行季節性尖峰電價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提出了“試行季節性尖峰電價”,該方案再一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指出,對全省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工商業電力使用者試行尖峰電價政策,用電價格在當日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 0.072 元。在電力緊缺時,一些電力使用者可以減少用電,而另一些使用者可以增加用電
今年入夏以來,全國華東、華中、西南、南方 4 個區域電網,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海南等17 個省級電網負荷均創出了歷史新高。其中,廣東省用電總量位居全國第一,創造了近十年最高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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