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是明確的、一貫的
阿新 • • 發佈:2021-09-24
9 月 24 日訊息近日,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釋出《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通知》的出臺背景是什麼?央行負責人稱,近年來,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盛行,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洗錢、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為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始終保持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人民銀行等部門結合新的風險形勢,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通知》。
央行負責人還表示,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是明確的、一貫的。《通知》再次強調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分散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特點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等,包括泰達幣等所謂穩定幣,均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
各部門、各地區將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提出的各項舉措,構建中央統籌、屬地實施、條塊結合、共同負責的長效工作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動態監測、及時處置相關風險,堅決遏制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氣,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和違法犯罪活動,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全力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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