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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兩地法學生起訴蘋果公司,買 iPhone 12/Pro 憑什麼不送充電器

10 月 26 日訊息,據上海法制報報道,近日,因蘋果新產品不再贈送適配充電器,來自北京化工大學、東華大學的學生們組隊將蘋果公司告上法庭,她們請求蘋果公司交付手機充電器,並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另行購買介面卡的費用。據悉,此案已於今年 9 月一審開庭,法庭上,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環節,目前,此案仍在補充證據和書面材料階段。

從 iPhone 12 系列開始,蘋果手機的產品包裝盒裡只有手機和一根 USB-C 轉接線,不再配備電源介面卡和耳機。對此,蘋果方面給出的解釋是出於環保的考量。在蘋果公司看來,此舉能減少碳排放、避免開採使用稀有材料。而且沒有了耳機和充電器,外包裝也能更小、更輕便,提高物流效率,更加減少碳排放。

但很多消費者卻淪為蘋果公司此舉的受害者,方同學就是其中之一。她購買了 iPhone 12 Pro Max 手機,在發現隨手機並沒有配備相應的充電裝置後,選擇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根據從物隨主物移轉和社會交易習慣 ,購買手機理應配備充電器。”一個京滬兩地維護個人以及蘋果公司消費者群體的合法利益的大學生團隊就這樣成立了。

2021 年 5 月,方同學及其小組成員向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所在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請。請求判令蘋果公司交付手機充電器;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100 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首先,蘋果公司代理人認為,在 iPhone 12 Pro Max 的包裝盒上,明確 iPhone 12 pro Max 的完整包裝內容,即不包含充電器,裝有 USb-C 轉閃電連線線。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並不包含電源介面卡。“蘋果對電源設計的提示缺乏顯著性。”方同學對比了蘋果手機包裝盒上針對電源設計的說明和產品廣告,文字樣式大小對比十分明顯。

隨後,蘋果公司代理人拿出一份工信部關於引導消費者、銷售企業、生產企業觀念改變,促使手機與電源介面卡分離銷售的提案。這似乎能證明分離銷售是被國家相關部門認可並推動的。但方同學明確指出,這一提案本身是“關於統一手機與充電器之間連線插頭與埠的提案”。在手機與充電器之間連線插頭與埠未能實現廣泛統一的前提下,難以實現手機和充電器分離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公司與大多數手機廠商不同,其手機側充電介面從未使用過通用 USB 介面,採用了特別的 Lightning 介面(閃電介面);其手機產品連線電源介面卡一側,始終是 USB-A 介面,自 iPhone 12 系列以來變為 USB-C 介面。完全與市面上其他充電產品不同,無法實現不同型號手機和充電器之間的互換使用。

蘋果公司代理人指出,在產品的“電源和電池”說明中,蘋果公司明確消費者可用 USB 連線至電腦或電源介面卡充電,“從該網頁中無法得知需要連線何種電腦或何種電源介面卡方可充電,也無法得知通過 USB 連線至電腦能否實現快充功能。此外,消費者無法根據蘋果公司所宣傳的那樣,用 USB-C 轉閃電連線線連線至原有的 Apple 電源介面卡進行充電。”方同學也駁斥了這一說法。

此外,蘋果公司代理人認為分離銷售在手機銷售中是常見情形。但事實上,在 iPhone 12 系列上市之前,市面上的主流手機廠商均配備充電器。不僅如此,方同學在搜尋後發現,小米、魅族等在銷售其手機產品時提供了 3 種套餐供消費者選擇,含充電器的、不含充電器的、含手機充電器與耳機的,三種套餐價格不同,給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這和蘋果公司的分離銷售有著明顯的差別。

“環保”同樣是蘋果公司代理人反覆提及的名詞。但不配備充電器究竟是出於環保的考量,還是為了擴大利潤空間?

蘋果公司在 iPhone12 的銷售介面下方宣傳 MagSafe 無線充電器。這在方同學看來,是蘋果公司“雙面人”的鐵證。“蘋果公司僅是藉著環保噱頭來銷售其新產品 MagSafe。”無線充電是轉換效率最低的充電方式。蘋果公司大力宣傳無線充電,是把無線充電的實用性價值擺在環保價值之前;而不再附隨電源介面卡,卻是把充電器的實用價值擺在環保價值之後。因此,方同學認為,蘋果的行為只是假借環保之名,通過減少消費者的必要使用配件來增加企業利潤。

“根據民法典相關條款,蘋果官網的圖文資訊是格式條款,被告不能以此為由去拒絕交付電源介面卡,蘋果公司在銷售手機的過程中存在欺詐的行為,我們如無法如同蘋果官網中所說的那樣,用現有電源介面卡進行充電,既無法匹配,也無法正常使用快充功能。”在庭審的最後,方同學陳述道。目前,案件仍在補充證據和書面材料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