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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意見徵求,進一步強化對彈出廣告“一鍵關閉”、植入廣告等領域的制度

11 月 26 日訊息,市場監管總局今日釋出公告,在修訂《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起草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歡迎廣大公眾提出意見,並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於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提出意見:

一、登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 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徵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傳送至:[email protected],請在郵件標題加註“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意見”字樣。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 8 號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郵編:100820),並在信封上註明“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意見”。

檔案中提到,不得利用網際網路釋出處方藥和菸草廣告,而且通過網際網路媒介,以競價排名、新聞報道、經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或者附加購物連結的其他形式推銷商品、服務的,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以啟動播放、視訊插播、彈出等形式釋出的網際網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不得有“沒有關閉標誌或者需要倒計時結束才能關閉”等情形。

據介紹,針對當前網際網路廣告發展新情況和新業態,明確將以網際網路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跨境電商廣告納入《辦法》調整範圍;進一步強化對彈出廣告“一鍵關閉”、植入廣告等領域的制度規定,迴應社會關切。

總局指出,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釋出。

《辦法》中還提到,不得利用網際網路釋出面向中小學、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利用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站、網頁、網際網路應用程式等網際網路媒介釋出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廣告。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網際網路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相關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應當履行網際網路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責任和義務。

瞭解到,今年 7 月,江蘇省消保委今年 7 月釋出的一份 PC 端應用軟體網路彈窗調查報告顯示,30 款應用軟體中有 11 款存在問題網路彈窗,佔調查總量的 37%,隨機選取的 4 個第三方下載平臺不同程度地出現捆綁下載、誘導推廣等問題。

此前工信部也在前期 App 專項整治的基礎上,決定進一步開展網際網路行業專項整治行動,例如專項整治行動聚焦擾亂市場秩序、侵害使用者權益、威脅資料安全、違反資源和資質管理規定等四方面 8 類問題,涉及 22 個具體場景。在侵害使用者權益方面,重點整治應用軟體啟動彈窗欺騙誤導使用者、強制提供個性化服務等問題,包括彈窗整屏為跳轉連結、定向推送時提供虛假關閉按鈕等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