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備案基本概念及公有云備案型別
常用名詞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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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 |
網路內容提供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ICP),向廣大使用者提供網際網路資訊業務和增值業務。 |
備案 |
備案是中國大陸的一項法規,使用大陸節點伺服器提供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使用者,需要依法履行備案手續。華為云為您提供免費備案服務。 |
管局 |
即通訊管理局。按照備案法律法規,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需向屬地通訊管理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取得網站備案號。 各地通訊管理局政策要求,請參見各地區管局備案要求。 |
接入商 |
即網路服務接入商。如您使用的是華為雲資源,則華為云為您的網路服務接入商,簡稱“接入商”。 華為雲網絡服務接入商資訊,請參見公安備案資訊填寫。 |
主體名稱 |
需備案的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備案主體與網站內容必須對應一致,即:個人的網站內容,備案主體是個人本人;超出個人範圍的網站內容,備案主體應為企業/團體組織/單位等。 更多關於個人備案與單位備案,請參見個人備案與單位備案FAQ。 |
主體負責人 |
指備案系統主體資訊中的負責人。單位備案,大部分管局要求填寫法定代表人資訊;個人備案必須為備案主體本人。 |
網站負責人 |
指備案系統網站資訊中的負責人,也是網站的主要負責人,單位備案必須為單位內員工,可填法定代表人或單位內其他網站建設管理者;個人備案必須為備案主體本人。 |
網站 |
網站可通過IP訪問,也可通過域名訪問。簡單地說,網站是一種通訊工具,就像布告欄一樣,人們可以通過網站釋出/獲取資訊,或利用網站提供/享受相關的網路服務。 |
域名 |
備案只針對頂級域名,一個網站只能備案一個域名。 |
IP地址 |
備案使用彈性IP地址,即公網IP地址(必須為華為雲的IP,才可在華為雲申請網站備案)。 |
主體備案號 |
首次ICP備案成功後,工信部會為主體下發一個備案號,通常格式為“省簡稱+ICP備********號”(如:粵ICP備00000000號)。一個主體只有一個主體備案號,若出現多個,需登出,只能保留一個主體備案號。 更多關於備案號的內容,請參見ICP備案號FAQ。 |
網站備案號 |
主體備案號後帶序號,對應區分主體下不同的網站;主體下有多個網站時,主體備案號相同,區別在於主體備案號後的網站序號。(如:粵ICP備00000000號-1、粵ICP備00000000號-2)。 更多關於備案號的內容,請參見ICP備案號FAQ。 |
轉載自: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icprb-icp/icp_01_0003.html
=====================備案型別選擇=====================
如何選擇備案型別
不同的備案型別在備案流程中需要提供的資訊略有差異。
- 對於增加備案資訊的型別,在您填寫備案資訊的過程中,系統會自動判斷備案型別,您無需自己選擇。
- 對於變更和刪除備案資訊的型別,在華為雲完成備案後,可以看到相應的入口。
首次備案
首次備案:主體和域名均為第一次做備案,即在工信部無任何備案資訊。
新增網站
- 新增網站(原備案在華為雲):主體已在華為雲辦理過備案,且已經備案成功,現要新增網站,則需進行新增網站(原備案在華為雲)操作。
- 新增網站(原備案不在華為雲):主體沒有在華為雲辦理過備案,而是在其他接入商辦理的備案,且已經備案成功。現需要在華為雲辦理新增網站,則需要進行新增網站(原備案不在華為雲)操作。
接入備案
接入備案:指主體和域名已在其他接入商備案過,現需將頂級域名或其子域名解析在華為雲,應申請新增接入備案,即變更或增加接入商。
變更備案
- 變更主體:變更主體中的資訊,如修改公司通訊地址、變更主體負責人資訊等。
- 變更網站:變更網站中的資訊,如變更網站名稱、修改網站負責人、變更IP等。
- 變更備案:同時變更主體資訊、網站資訊。
變更備案的具體操作,請參見變更備案。
登出備案
- 登出主體:刪除該主體下在工信部的所有備案資訊,包括主體資訊和所有網站資訊。
- 登出網站:刪除主體下的某個網站備案資訊,主體資訊及未登出的網站仍然保留。
- 取消接入:刪除網站備案資訊和接入商的關聯,建議在新的接入商處完成轉入備案後再取消接入,否則備案資訊可能會被通訊管理局登出。
公安備案
依據《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各網站在工信部備案成功後,需在網站開通之日起30日內登入全國網際網路安全管理服務平臺提交公安備案申請。
公安備案的資訊填寫,請參見公安備案。
轉載自: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icprb-icp/icp_01_0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