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311 2021-2022-1《資料結構與面向物件程式設計》課程總結
- 課程內容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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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緒論
1.在程式中適當增加註釋有利於人們理解(使用“//”或者“/*”和“*/”);
2.java是大小寫敏感的;
3.識別符號不能以數字開頭;
4.開發程式時遇到的三種錯誤:編譯錯誤,執行錯誤,邏輯錯誤;
5.三種程式碼:虛擬碼,產品程式碼,測試程式碼;
6.所有java程式都要用類來定義,類是物件的藍圖;
7.面向物件三要素:封裝、繼承、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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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資料和表示式
1.區別print和println,println輸出後游標轉到下一行,print不會,我感覺這些主要作用是用於排版;
2.當字串過長時,可使用‘+’進行連線,每部分字元用“”進行引用;
3.轉義字元:用於表示特殊的字元,例如\t表示製表符、\n表示換行、\r表示回車;
4.變數是在記憶體中用來儲存一個特定型別資料值的位置的名稱;
5.賦值時,在java語句中不允許型別不一致的賦值;
6.當在宣告前使用了final定義說明該識別符號為常量,不可改變;
7.基本資料型別分為:整型和浮點型(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字元型別(char)、布林型別(boolen);;
8.運算子優先順序:相同優先順序滿足從左到右的結合律;
9.自增、自減運算:i++、i--、++i、--i;
10.基本型別之間的轉換分為加寬轉換和縮窄轉化,要避免縮窄轉換,可能會丟失資訊;
11.讀輸入資料:Scanner類(next();nextInt();nextFloat()等),它提供了從不同資料來源讀入不同型別資料的方法;
12.java使用scanner需加標頭檔案 import java.util.Sca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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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類與物件
1.new:返回指向新建物件的引用;
2.多個引用變數可以指向同一個物件;
3.String類的物件不可變,方法有String (String str)、char charAt (int index)、int compareTo (String str)等;
4.包,Java標準類庫中的類按包來組織,每個類都屬於一個具體的包,8種基本資料型別+void;
5.Random類,偽隨機數生成器;
6.Math類,屬於靜態類,可直接呼叫方法;
7.格式化輸出(NumberFormat,DecimalFormat,printf)
8.列舉型別,將可供選擇的資料放在組合裡,可以保證不適用非法值;
9.包裝類,能夠按物件的方式處理基本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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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條件和迴圈
1.if和if-else語句(可以說是足夠熟悉了,啥都要用);
2.浮點數的比較:計算兩個差值的絕對值,再與公差進行比較;
3.字元比較:利用Unicode字符集的順序,數字要聯絡ASCII表中的編碼;
4.物件比較(String類):equals(返回布林型別)、compareTo(返回一個整型量);
5.switch語句:
switch(x)
{
case :
break;
default:
}
6.while語句:重複執行,直至條件為假,因此要注意不要出現無限迴圈;
7.使用break可以跳出迴圈,與continue類似;
8.迭代器:以按需一項項地處理每一個元素,
9.do-while語句(一定會執行一次):
do{
}while()
10.for語句,用於知道確定執行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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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類
1.類:屬性(變數/常量)+方法(函式);
2.類是物件的藍圖,物件是類的例項化;
3.UML類圖,工具:StarUml、RollingDice;
4.封裝:類外部的程式碼難於訪問和修改類內部的變數,可見性修飾符:Public、private、protected(可在繼承類中訪問);
5.方法的分析:可選的修飾符、返回值型別、指定方法名的識別符號、引數列表和方法體;
6.構造方法:與類名相同,無返回值;
7.靜態類:
(1)靜態變數(static):有時也稱類變數,它由類的所有例項共享,在一個物件中修改靜態變數的值,就等於修改了其他所有物件中該靜態變數的值;
(2)靜態方法:不需要為了呼叫方法而例項化類的一個物件,只能訪問靜態變數或區域性變數;
8.類關係:依賴(類A的方法需要使用類B的方法(-,-Tester))、聚合(has-a關係,聚合關係是依賴關係的特殊形式,this引用);
9.過載根據引數型別與數量確定初始化方法;
10.重寫:重新編寫父類方法;
11.測試;
12.除錯:列印除錯、設定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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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圓形使用者介面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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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陣列
1.陣列索引從0開始;
2.陣列是一個物件,必須要進行例項化;
3.用new例項化,指定大小,之後陣列大小不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