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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稱 OPPO 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 InterDigital 發起 FRAND 專利費率訴訟

日前,集微網從知情人士處獲悉,OPPO 已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 InterDigital 發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全球 FRAND 許可費率。此舉應是 OPPO 對 2021 年底 InterDigital 在英國、印度和德國起訴 OPPO 專利侵權的迴應。

此前的訊息顯示,2021 年底美國上市 NPE(非執業實體)InterDigital 公告稱,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2 日,該公司已在英國、印度和德國對 OPPO、一加和 realme 發起專利侵權訴訟,涉訴專利包括 3G、4G、5G 和 HEVC 標準相關專利,所有訴訟中均要求禁令。

InterDigital 專利許可策略一向較為強勢,也慣用訴訟手段逼迫手機企業接受其專利費。而 OPPO 多次旗幟鮮明地表示,尊重智慧財產權並倡導合理收費,倡導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之間的爭議,互相尊重專利價值。此次訴訟發生的原因,應是 InterDigital 與 OPPO 在許可費率和許可條件上難以達成一致。

面對分歧,InterDigital 選擇的訴訟地都是對專利權人較有利的司法區域,如果 OPPO 只是被動應訴顯然是不夠的。此次 OPPO 在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對 InterDigital 提出 FRAND 之訴,應該就是為了對抗 NPE 的這種選擇性訴訟,也是為了充分地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發聲。對於我國來說,也是又一個積極參與全球智慧財產權治理規則制定的機會。

在裁定許可費率方面,在華為與 InterDigital 這一經典案例中,我國法院就曾裁定過,InterDigital 2G, 3G 和4G 專利的 FRAND 許可費率,不應超過華為相關產品售價的 0.019%,在裁定費率方面並非沒有經驗。而在管轄權方面,在 2020 年深圳中院對 OPPO 訴夏普案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中,首次以成文裁定形式確認了中國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費率的管轄權。2021 年 8 月,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在夏普對此案的上訴中明確了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條件的管轄規則。這些都為中國法院裁決全球許可條件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