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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的特性(繼承、層疊和優先順序) CSS的三大特性(繼承、層疊和優先順序)

CSS的三大特性(繼承、層疊和優先順序)

CSS的三大特性(繼承、層疊和優先順序)

1.css屬性的繼承

CSS中有些屬性是可繼承的,何為屬性的繼承?

  • 一個元素如果沒有設定某些屬性的值,就會跟隨(繼承)父元素的屬性值。當然,一個元素如果有設定自己的屬性值,就會使用自己的。

  • 比如color、font-size等屬性是可以繼承的,怎樣檢視某些屬性是繼承父元素的,還是自己設定的呢?(可通過瀏覽器除錯工具檢視)

    • 示例程式碼如下:給父級div設定字型樣式;

      .box {
        color: red;
        font-size: 16px;
      }
      
      <div class="box">
        <span>我是span元素</span>
      </div>
      
    • 瀏覽器執行結果:span元素內容字型顏色變成紅色、大小變成16px,並且標識樣式是繼承於div.box

  • 那麼哪些樣式可以繼承哪些樣式不能繼承,具體屬性是否能繼承,可以查閱W3C官網或者MDN

    • 以MDN為例:輸入需要查詢的屬性(color是可以繼承的、width是不能繼承的)

  • 不能繼承的屬性可以使用inherit屬性值強制繼承。

  • 注意:css屬性繼承的是計算值,並不是編寫屬性時的指定值(也就是字面值)。

    • 示例程式碼:

      .box1 {
        width: 1000px;
        height: 150px;
        background-color: #f00;
      }
      .box2 {
        width: 50%; /* 500px */
        height: 100px;
        background-color: #00f;
      }
      .box3 {
        width: inherit; /* 500px */
        height: 50px;
        background-color: #0f0;
      }
      
      <div class="box1">
        <div class="box2">
          <div class="box3"></div>
        </div>
      </div>
      
    • 執行結果:div.box3是直接繼承div.box2計算後的500px

2.css屬性的層疊

CSS全稱 (Cascading Style Sheets,層疊樣式表),它允許多個相同名字的css屬性層疊在同一個元素上,層疊最後結果,只有一個css屬性會生效。

  • 瀏覽器的除錯工具非常清晰的顯示哪個css屬性最終生效。

    • 示例程式碼:

      #box { color: red; }
      .container { color: green; }
      div { color: blue; }
      
      <div id="box" class="container">div元素內容</div>
      
    • 瀏覽器執行結果:最終id設定的屬性生效;

  • 具體哪個css屬性生效,涉及到css屬性所處環境的優先順序的高低。

3.css屬性的優先順序

為什麼有時編寫的css屬性沒有產生對應效果,很可能是因為以下原因:

  • 選擇器的優先順序太低;
  • 選擇器沒有選中對應的元素;
  • css屬性使用不正確;
    • 元素不支援該css屬性,比如span預設不支援width和height;
    • 瀏覽器版本不相容;
    • 被同類css屬性覆蓋,比如font覆蓋font-size;

(1)解決方案:可以充分利用瀏覽器的除錯工具進行除錯和查錯,也可藉助css選擇器的權重值來解決。

(2)為了方便css屬性的優先順序,可以給css屬性所處的環境定義一個權值(權重)

  • !important:10000;
  • 內聯樣式:1000;
  • id選擇器:100;
  • 類選擇器、屬性選擇器、偽類:10;
  • 元素選擇器、偽元素:1;
  • 萬用字元:0;

(3)比較優先順序的嚴謹方法:

  • 從權值最大的開始比較每一種權值的數量多少,數量多的則優先順序高;
  • 如果數量相同,比較下一個較小的權值,以此類推;
  • 如果所有權值比較完畢後都發現數量相同,就採取“就近原則”;

(4)也可使用下面的表格來衡量優先順序高低,使用一個四位的字串表示,值從左到右,左面的最大,一級大於一級,數位之間沒有進位制,級別之間不可超越:

選擇器 選擇器權重
繼承、* 0, 0, 0, 0
元素選擇器 0, 0, 0, 1
類選擇器、偽類選擇器 0, 0, 1, 0
id選擇器 0, 1, 0, 0
內聯樣式 1, 0, 0, 0
!important ∞(無窮大)

CSS的三大特性(繼承、層疊和優先順序)

1.css屬性的繼承

CSS中有些屬性是可繼承的,何為屬性的繼承?

  • 一個元素如果沒有設定某些屬性的值,就會跟隨(繼承)父元素的屬性值。當然,一個元素如果有設定自己的屬性值,就會使用自己的。

  • 比如color、font-size等屬性是可以繼承的,怎樣檢視某些屬性是繼承父元素的,還是自己設定的呢?(可通過瀏覽器除錯工具檢視)

    • 示例程式碼如下:給父級div設定字型樣式;

      .box {
        color: red;
        font-size: 16px;
      }
      
      <div class="box">
        <span>我是span元素</span>
      </div>
      
    • 瀏覽器執行結果:span元素內容字型顏色變成紅色、大小變成16px,並且標識樣式是繼承於div.box

  • 那麼哪些樣式可以繼承哪些樣式不能繼承,具體屬性是否能繼承,可以查閱W3C官網或者MDN

    • 以MDN為例:輸入需要查詢的屬性(color是可以繼承的、width是不能繼承的)

  • 不能繼承的屬性可以使用inherit屬性值強制繼承。

  • 注意:css屬性繼承的是計算值,並不是編寫屬性時的指定值(也就是字面值)。

    • 示例程式碼:

      .box1 {
        width: 1000px;
        height: 150px;
        background-color: #f00;
      }
      .box2 {
        width: 50%; /* 500px */
        height: 100px;
        background-color: #00f;
      }
      .box3 {
        width: inherit; /* 500px */
        height: 50px;
        background-color: #0f0;
      }
      
      <div class="box1">
        <div class="box2">
          <div class="box3"></div>
        </div>
      </div>
      
    • 執行結果:div.box3是直接繼承div.box2計算後的500px

2.css屬性的層疊

CSS全稱 (Cascading Style Sheets,層疊樣式表),它允許多個相同名字的css屬性層疊在同一個元素上,層疊最後結果,只有一個css屬性會生效。

  • 瀏覽器的除錯工具非常清晰的顯示哪個css屬性最終生效。

    • 示例程式碼:

      #box { color: red; }
      .container { color: green; }
      div { color: blue; }
      
      <div id="box" class="container">div元素內容</div>
      
    • 瀏覽器執行結果:最終id設定的屬性生效;

  • 具體哪個css屬性生效,涉及到css屬性所處環境的優先順序的高低。

3.css屬性的優先順序

為什麼有時編寫的css屬性沒有產生對應效果,很可能是因為以下原因:

  • 選擇器的優先順序太低;
  • 選擇器沒有選中對應的元素;
  • css屬性使用不正確;
    • 元素不支援該css屬性,比如span預設不支援width和height;
    • 瀏覽器版本不相容;
    • 被同類css屬性覆蓋,比如font覆蓋font-size;

(1)解決方案:可以充分利用瀏覽器的除錯工具進行除錯和查錯,也可藉助css選擇器的權重值來解決。

(2)為了方便css屬性的優先順序,可以給css屬性所處的環境定義一個權值(權重)

  • !important:10000;
  • 內聯樣式:1000;
  • id選擇器:100;
  • 類選擇器、屬性選擇器、偽類:10;
  • 元素選擇器、偽元素:1;
  • 萬用字元:0;

(3)比較優先順序的嚴謹方法:

  • 從權值最大的開始比較每一種權值的數量多少,數量多的則優先順序高;
  • 如果數量相同,比較下一個較小的權值,以此類推;
  • 如果所有權值比較完畢後都發現數量相同,就採取“就近原則”;

(4)也可使用下面的表格來衡量優先順序高低,使用一個四位的字串表示,值從左到右,左面的最大,一級大於一級,數位之間沒有進位制,級別之間不可超越:

選擇器 選擇器權重
繼承、* 0, 0, 0, 0
元素選擇器 0, 0, 0, 1
類選擇器、偽類選擇器 0, 0, 1, 0
id選擇器 0, 1, 0, 0
內聯樣式 1, 0, 0, 0
!important ∞(無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