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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3 年提起 215 起商標異議申請:對菠蘿也要爭,比谷歌微軟亞馬遜 Facebook 總和還多

3 月 12 日訊息,對於蘋果公司來說,蘋果商標和標識已經成為其永遠的象徵,為此對於其他人註冊與水果相關商標或標識非常敏感。最新資料顯示,蘋果在過去三年共提出過 215 份商標異議申請,比谷歌、微軟、亞馬遜以及 Facebook 等四大科技巨頭的總和還多。

三年提起 215 起商標異議申請

2019 年,美國亞利桑那州錢德勒市的人力資源專家吉納維芙・聖約翰(Genevieve St. John)開通了自己的部落格,並用霓虹綠和粉紅相間的蘋果作為商標。然而在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註冊後不久,聖約翰收到通知,她的請求遭到了蘋果的反對。在一份長達 246 頁的商標申請異議檔案中,蘋果的律師寫道,聖約翰的標識“可能會玷汙蘋果的聲譽,蘋果努力不將自己與色情內容聯絡在一起”。

現年 41 歲的聖約翰感到非常沮喪。由於沒有錢聘請律師與蘋果對薄公堂,她決定不迴應蘋果的訴訟,這為法庭做出有利於這家電子巨頭的裁定鋪平了道路。聖約翰在談到已經停止的部落格專案時說:“我甚至沒有從中賺到錢。但這是蘋果,我不會和他們爭論,因為我沒有 100 萬美元。”

聖約翰是近年來被蘋果追查的數十名企業家、小企業和公司中的一員,因為他們在商標名稱申請中提及了“蘋果”這個詞,或者涉及到這種水果的標識。根據非營利性監督機構“科技透明度專案”的資料,從 2019 年到 2021 年三年間,蘋果共提交了 215 份商標異議申請,以捍衛其公司標識、名稱或產品名稱。該組織表示,這個數字超過了微軟、亞馬遜、Facebook 和谷歌在同期提起商標異議申請數量(136 起)的總和。

與微軟或谷歌等公司的名字相比,蘋果是個更常見的詞,這也可能是蘋果提起更多商標異議申請的原因之一。許多模仿者試圖在科技和娛樂行業模仿蘋果的名稱或標識來賺錢。但蘋果經常把目標對準那些與科技無關或規模較小的實體,甚至將注意力投向了涉及其他水果的標識,如橙子、梨以及菠蘿 (Pineapple) 等。

蘋果針對的目標包括印度美食部落格、美國能源部、威斯康星州的公立學區,以及開發熱門卡牌遊戲《Apples to Apples》的美泰公司。蘋果還反對名為 Citrus 的皮卡初創公司使用橙子標誌。去年,蘋果與名為 Prepear 的餐飲應用達成和解,該應用開發者同意更改其梨子標識的葉子,使其看起來不那麼像蘋果的標識。

被指存在“霸凌”行為

美國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教授克里斯汀・法利(Christine Farley)說,蘋果這些反對商標註冊申請的行為相當於施行“霸凌戰術”,對於蘋果來說,它們根本沒有必要。Citrus、美國能源部、Prepear 母公司 Super Healthy Kids 以及專利商標局均拒絕置評。美泰沒有回覆置評請求。

蘋果發言人喬希・羅森斯托克 (Josh Rosenstock) 表示,法律上規定,如果對新的商標申請存在擔憂,公司必須通過向專利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來保護自己品牌。他補充說:“當我們看到某些商標應用過於廣泛或可能讓我們的客戶感到困惑時,我們總是迅速行動起來,試圖快速而友好地解決這些問題,法律行動永遠是我們最後的手段。”

蘋果已經對許多已經獲得專利商標局商標或標識批准的實體提起商標異議申請。在這些反對意見中,該公司辯稱,“蘋果商標非常有名,一眼就能認出”,而其他類似商標會削弱蘋果的品牌價值,或者讓“普通消費者相信申請者與蘋果有關,從而得到蘋果的背書”。

其中有些實體表示,儘管他們確信自己的商標沒有侵犯蘋果的利益,但他們不能證明這無關緊要,因為他們沒有在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面前與蘋果對抗的資源。在 2019 年至 2021 年間,有 37 家實體撤回了商標申請,約佔蘋果或其子公司 Beats Electronics 所針對實體的 17%。另有 127 個(59%)實體沒有迴應蘋果的訴訟。

獨立創作型歌手斯蒂芬妮・卡利西(Stephanie Carlisi)說,當蘋果在 2020 年對其 Franki PineApple 的商標申請提出異議時,她感到震驚。在檔案中,蘋果承認蘋果和菠蘿不同,但表示它們“都是水果的名字,因此傳達了相似的商業印象”。檔案顯示,蘋果還考慮反對卡利西的標識,即一枚正在爆炸的菠蘿手榴彈

擔心品牌價值被稀釋

從歷史上看,成立於 1974 年的蘋果最初並不是那麼好打官司。根據技術透明專案的資料,在 2000 年之前,蘋果每年只提交幾起商標異議申請,1989 年最多時也僅為 9 起。這些反對中至少有一個是針對一家電子產品零售商的,後者以“菠蘿”的名義銷售電腦零部件。

在那些年,蘋果電腦更多時候是商標侵權案件中的被告。1978 年,披頭士樂隊創立的控股公司 Apple Corps 起訴蘋果侵犯其商標權,隨後雙方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裡展開了一系列法律大戰。2007 年,兩家公司最終同意將與“蘋果”相關的所有商標交給這家矽谷公司。此後,蘋果從其名稱中去掉了“電腦”一詞,而且每年都會提起數十起商標侵權訴訟。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巴頓・畢比(Barton Beebe)說,隨著蘋果的發展壯大,其法律團隊很可能希望防止該品牌的價值被稀釋。他說,在智慧財產權理論中,法律上的論點不是說有人會被兩個不同的商標搞混,而是說授予一個新商標會降低一個家喻戶曉的商標或名稱的價值。

里士滿大學法學教授阿什利・多布斯 (Ashley Dobbs) 表示,自那以後,蘋果建立了一個商標異議申請的模板,經常使用千篇一律的措辭。多布斯解釋稱:“用同樣的論據來對付多個實體更具成本效益,蘋果在這方面已經超過了迪士尼和華納兄弟等其他在智慧財產權問題上喜歡打官司的公司。”

有時,蘋果會要求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延長對新商標的批准,然後聯絡提出申請的實體,以促使他們改變主意。亞特蘭大藝術家萊西・布朗(Lacye Brown)曾為一位名叫“蘋果博士”的虛構巫醫創作了一幅卡通畫。她說,當蘋果公司提交檔案要求更多時間反對她的商標申請時,這帶來了“毀滅性的影響”。在與蘋果的律師討論後,她縮小了商標申請範圍,儘管這些律師從未正式提出反對意見。

但去年,當布朗試圖為她的播客“Talk About Apples”註冊商標時,蘋果也提出了異議,該播客是根據她描繪的蘋果博士角色製作的。在反對意見中,蘋果辯稱,人們可能會將布朗的播客與蘋果的播客服務混淆。布朗說:“這是個非裔美國巫醫在談論虛構的幻想、怪物和食屍鬼,從來沒有人把我和蘋果聯絡在一起。”儘管如此,她還是撤回了播客的商標申請。

2019 年,蘇利亞・雷迪(Dr. Surya Reddy)申請了“蘋果緊急護理公司”的商標和名稱,該公司在加州的河濱縣經營診所。蘋果對此表示反對,指出其標識和蘋果標識一樣,包括一個缺了一塊的蘋果和一片“傾斜的、分離的葉子”。雷迪說,他認為蘋果的反對很荒謬,因為後者並不是醫療保健服務提供商。但他沒有足夠的錢來反對,於是被迫放棄了申請。

不過,歌手卡利西在法庭上對蘋果做出了迴應,並贏得了後者的讓步。該公司同意,如果她在商標申請中加入免責宣告,說明 Franki Pineapple 不是她的真名,蘋果就不會再提出反對意見。雖然這起訴訟讓卡利西損失了大約 1 萬美元,但她還是從中獲得了某些靈感。她說,她的首支單曲靈感就來自於與蘋果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