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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自學小白——面向物件進階課程學習2

Java面向物件進階二

一、包

  • 什麼是包?
    •  包是用來分門別類的管理各種不同類,類似於資料夾、建包利於程式的管理和維護

    • 同一個包下的類可以互相訪問
    • 不同包下的類,必須導包才可以訪問
      • 導包的格式:import 包名.類名;
    • 同一個類中可以使用多個同名的類,但是預設只能匯入一個,其他用包名.類名 

二、許可權修飾符

  • 什麼是許可權修飾符
    • 控制一個成員能偶被訪問的範圍的
    • 可以修飾成員變數、方法、構造器、內部類
  • 許可權修飾符的分類和具體作用範圍:
  • 四種範圍由小到大private -->  預設 --- > protected ---> public

三、final關鍵字

  • 作為最終的意思,可以修飾方法,變數,類

四、常量

  • 常量是public static final修飾的成員變數 
  • 常量命名規範:英文單詞全部大寫,多個單詞下劃線連線起來
  • 特點:有且僅能被賦值一次
  • 作用:
    • 做系統配置資訊
    • 做資訊標誌和分類

五、列舉

  • 列舉是Java中一種特殊的型別
  • 作用:是為了做資訊的標誌和資訊的分類
  • 定義列舉類的格式  
  • 特徵

    

六、抽象類

  • 如果一個類中的某個方法的具體實現不能確定,就可以宣告稱abstract修飾的抽象方法(不寫方法體),則這個類必須用abstract修飾,被稱為抽象類
  • 宣告格式
  • 一個類如果繼承了抽象類,那麼這個類必須重寫抽象類的全部抽象方法,否則在這個類也必須定義成抽象類
  • 案例:
    • 程式碼實現(暫無)

  •  抽象方法特點
    • 有得有失:得到抽象方法,失去了建立物件的能力
    • 類有的成員(成員變數、方法、構造器)抽象類都具備
    • 抽象類中不一定含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是抽象類
    • 不能用abstract修飾變數、程式碼塊、構造器
  • final和abstrac的關係
    • 互斥關係
    • abstract定義的抽象類作為模板讓子類繼承,final定義的類不能被繼承
    • 抽象方法定義通用功能讓子類重寫,final定義的方法子類不能重寫
  • 抽象類應用知識:模板方法模式
    • 案例
      • 實現程式碼(暫無)
    • 模板方法建議使用final修飾

 七、介面

  • 什麼是介面
    • 介面也是一種規範
  • 介面的定義與特點:介面關鍵字用interface來定義
    •  定義:public interface 介面名{}
    • 特點:
      • JDK 8之前全部是抽象方法,常量
      • JDK 8開始之後新增了三種方法
        • 預設方法:default修飾,實現類物件呼叫
        • 靜態方法:static修飾,必須當前介面名呼叫
        • 私有方法:private修飾,只能在介面內部被呼叫
  • 介面的用法:
    • 實現介面的類叫實現類

    • 介面可以被類單實現,也可以被類多實現

  •  介面實現的注意事項:
  • 介面與介面的關係:多繼承,一個介面可以同時繼承多個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