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自學小白——面向物件進階課程學習2
阿新 • • 發佈:2022-03-22
Java面向物件進階二
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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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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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是用來分門別類的管理各種不同類,類似於資料夾、建包利於程式的管理和維護
- 同一個包下的類可以互相訪問
- 不同包下的類,必須導包才可以訪問
- 導包的格式:import 包名.類名;
- 同一個類中可以使用多個同名的類,但是預設只能匯入一個,其他用包名.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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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許可權修飾符
- 什麼是許可權修飾符
- 控制一個成員能偶被訪問的範圍的
- 可以修飾成員變數、方法、構造器、內部類
- 許可權修飾符的分類和具體作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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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範圍由小到大:private --> 預設 --- > protected ---> public
三、final關鍵字
- 作為最終的意思,可以修飾方法,變數,類
四、常量
- 常量是public static final修飾的成員變數
- 常量命名規範:英文單詞全部大寫,多個單詞下劃線連線起來
- 特點:有且僅能被賦值一次
- 作用:
- 做系統配置資訊
- 做資訊標誌和分類
五、列舉
- 列舉是Java中一種特殊的型別
- 作用:是為了做資訊的標誌和資訊的分類
- 定義列舉類的格式
- 特徵
六、抽象類
- 如果一個類中的某個方法的具體實現不能確定,就可以宣告稱abstract修飾的抽象方法(不寫方法體),則這個類必須用abstract修飾,被稱為抽象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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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格式
- 一個類如果繼承了抽象類,那麼這個類必須重寫抽象類的全部抽象方法,否則在這個類也必須定義成抽象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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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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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碼實現(暫無)
- 抽象方法特點
- 有得有失:得到抽象方法,失去了建立物件的能力
- 類有的成員(成員變數、方法、構造器)抽象類都具備
- 抽象類中不一定含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是抽象類
- 不能用abstract修飾變數、程式碼塊、構造器
- final和abstrac的關係
- 互斥關係
- abstract定義的抽象類作為模板讓子類繼承,final定義的類不能被繼承
- 抽象方法定義通用功能讓子類重寫,final定義的方法子類不能重寫
- 抽象類應用知識:模板方法模式
- 案例
- 實現程式碼(暫無)
- 模板方法建議使用final修飾
七、介面
- 什麼是介面
- 介面也是一種規範
- 介面的定義與特點:介面關鍵字用interface來定義
- 定義:public interface 介面名{}
- 特點:
- JDK 8之前全部是抽象方法,常量
- JDK 8開始之後新增了三種方法
- 預設方法:default修飾,實現類物件呼叫
- 靜態方法:static修飾,必須當前介面名呼叫
- 私有方法:private修飾,只能在介面內部被呼叫
- 定義:public interface 介面名{}
- 介面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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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介面的類叫實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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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面可以被類單實現,也可以被類多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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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面實現的注意事項:
- 介面與介面的關係:多繼承,一個介面可以同時繼承多個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