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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原第一章知識總結

第一節 

討論:哲學和具體科學的區別和聯絡?(什麼叫一般,什麼叫共性) 

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地闡明瞭哲學與具體科學是一般與個別、共性與個性的關係,二者既相區別又相聯絡,具體來看: 

二者的區別在於具體科學以世界某一領域的特殊規律為研究物件,哲學則以整個世界的一般規律為研究物件 

②二者的聯絡在於哲學以具體科學的成果為基礎,並隨著具體科學的發展而發展。哲學所概括的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的普遍規律的理論,對具體科學的研究又提供了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 

用馬克思主義哲學代替具體科學的“代替論”和否認馬克思主義哲學對具體科學研究的指導作用的“取消論”都是錯誤的 

 

物質和意識誰為本源,何者為第一性? 

(哲學的基本問題是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 

思維和存在究竟誰是世界的本原,即物質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不同回答,構成了劃分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標準。 

唯物主義哲學堅持反映論的立場,認為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認識是主體對客體的反映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把實踐的觀點引入了認識論,科學地規定了主體和客體的關係不僅僅是認識和被認識的關係,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關係;主體反映客體的過程,也是主體改造客體的過程。所謂認識過程,就是人們在改造物件的實踐中辯證地反映物件的過程。 

(馬克思主義的物質觀) 

馬克思主義認為,世界是物質的世界,物質是第一性,物質是不依賴於人類的意識而存在,並能為人類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存在。馬克思批判了舊唯物主義對物質世界的直觀、消極的理解,強調要從能動的實踐出發去把握客觀世界的意義。在此基礎上,列寧對物質概念作了全面的科學的規定:“物質是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馬克思主義認為所謂物質,是指不依賴於人類的意識而存在,並能為人類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存在;所謂物質範疇,是指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 

 

討論:“如何確定一張凳子是確實存在的?” 

討論:“如何區分夢境和現實” 

存在和思維、物質和意識是否具有同一性,即思維能否正確的反映存在? 

(可知論)

思維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即思維能否正確認識存在的問題。對這一問題的不同回答,構成了劃分可知論和不可知論的標準。 

 

客觀實在性 P23-24 

馬克思主義的物質範疇從現實存在著的自然與社會存在中抽象出了其共同特性——客觀實在性,具有豐富而深刻的理論意義。

①堅持了唯物主義一元論,同唯心主義一元論和二元論劃清了界限。馬克思主義是從物質與意識的對立統一關係中把握和規定物質的,物質的本質規定是客觀實在性,這就指明瞭物質對於意識的獨立性、根源性,以及意識對於物質的依賴性、派生性。 

②堅持了能動的反映論和可知論,批判了不可知論。目前世界上還有很多事物未被人類認識,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不可認識。未知世界與已知世界都是客觀存在的,隨著實踐和科學的發展,人們對未知世界的認識將會不斷擴充套件和深化。世界上只有尚未認識之物,沒有不可認識之物。 

③體現了唯物論和辯證法的統一,克服了形而上學唯物主義的缺陷。馬克思主義的物質觀認為,客觀實在性是物質的唯一特性,既肯定了哲學物質範疇同自然科學物質結構理論的聯絡,又把它們區別開來。從個性中看到共性,從相對中找到絕對,從暫時中發現永恆,這是馬克思主義物質觀體現的唯物辯證法。 

體現了唯物主義自然觀與唯物主義歷史觀的統一,為徹底的唯物主義奠定了理論基礎馬克思主義的物質觀揭示了自然和社會的物質性,建立了統一說明自然歷史過程的唯物主義原則,實現了唯物主義自然觀和歷史觀的辯證統一。

 

物質決定意識。P25-26 

意識是人腦的機能和屬性,是客觀世界的主觀映像。物質對意識的決定作用表現在意識的起源、本質和作用上。 

①從意識起源來看,意識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它的形成和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即由一切物質所具有的反應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應性,再到高等動物的感覺和心理,最終發展為人類的意識。意識不僅是自然界長期發展的產物,而且是社會歷史發展的產物。社會實踐,特別是勞動,在意識的產生和發展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②從意識本質來看,意識是人腦這種特殊物質的機能和屬性,是客觀世界的主觀映像。因此,意識在內容上是客觀的,在形式上是主觀的,是客觀內容和主觀形式的統一。 

 

 

意識對物質具有反作用。P26-27 

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對物質具有反作用,這種反作用就是意識的能動作用。意識的能動作用主要表現在 

①意識活動具有目的性和計劃性。人在認識客觀世界、尊重客觀規律的同時,還總是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去確定反映什麼、不反映什麼,以及怎樣反映,從而表現出主體的選擇性。 

②意識活動具有創造性。人的意識不僅採取感覺、知覺、表象等形式,反映事物的外部現象,而且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等形式,對感性材料進行加工製作和選擇建構,在思維中構造一個現實中所沒有的理想世界。 

③意識具有指導實踐改造客觀世界的作用。意識的能動作用不僅在於從實踐中形成一定的思想,形成活動的目的、計劃、方法等觀念的東西,更重要的在於以這些觀念的東西為指導,通過實踐使之變為客觀現實。 

意識具有調控人的行為和生理活動的作用。現代科學和醫學實驗證明:意識、心理因素能夠對人的行為選擇和健康狀況產生重要影響 

 

第二節

聯絡和發展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總觀點,體現了唯物辯證法的總特徵。 

 

*聯絡的定義P32 

聯絡是指事物內部各要素之間和事物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關係 

*聯絡的特點。P32 

  • 客觀性:定義,固有的 

  世界上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種事物都是在與其他事物的聯絡之中存在的,事物的聯絡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觀臆想的。 

  • 普遍性:定義,三層含義 

  a.任何事物都具有內在的結構性 

  B.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處於一定的聯絡之中 

  c.整個世界是相互聯絡的統一整體 

  • 多樣性:定義,(聯絡的主要方式,以及能夠辨析是什麼聯絡) 

  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樣的,事物之間的聯絡也是多樣的,其中事物內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絡,決定著事物的基本性質和發展趨勢,而事物外部的、非本質的、偶然的聯絡可以起加速或延緩事物發展的作用,有時甚至起著重要的關鍵作用。 

  • 條件性:定義,三層含義

  要辯證地看待條件: 

  A.條件對事物發展和人的活動具有支援或制約作用 

  B.條件是可以改變的 

  c.改變和創造條件不是任意的,其前提是必須尊重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不能強行去改變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條件 

 

*事物的發展: 

變化泛指事物發生一切改變,發展則是事物變化中前進的、上升的運動。

討論:國粹和中國好聲音(新的事物),誰會被淘汰。 

 

新事物舊事物如何定義。P33 

新事物是指合乎歷史前進方向、具有遠大前途的東西。舊事物是指喪失歷史必然性、日趨滅亡的東西 

並不取決於其形式的新舊與實現時間的先後。

 

為什麼說新事物是不可戰勝的?P34 

A.就新事物與環境的關係而言,新事物之所以新,是因為它包含了新的要素、結構和功能,它適應已經變化了的環境和條件;舊事物之所以舊,是因為它的各種要素和功能已經不適應環境和客觀條件的變化,走向滅亡就成為不可避免的。 

B.第二,就新事物與舊事物的關係而言,新事物是在舊事物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舊事物中消極腐朽的東西,又保留了舊事物中合理的、適應新條件的因素,並添加了舊事物所不能容納的新內容。 

在社會歷史領域,新事物是社會上先進的、富有創造力的人們創造性活動的產物,它從根本上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和要求,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因而必然戰勝舊事物。 

 

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P34 

事物的發展是一個過程,只有經過一定的過程,事物才能實現自身的發展: 

A.從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時間上的持續性和空間上的廣延性的交替 

B.從內容上看,是事物在運動形式、形態、結構、功能和關係上的更新 

 

*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P35-36 

同一性和鬥爭性 

如何理解矛盾的基本屬性,能夠分析說明具體情況。 

A.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性質和趨勢,有兩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矛盾著的對立面相互依存,互為存在的前提,並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 

第二,矛盾著的對立面相互貫通,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B.矛盾的鬥爭性: 

第一,矛盾的鬥爭性是矛盾著的對立面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性質和趨勢。 

第二,由於矛盾的性質不同,矛盾的鬥爭形式也不同,可以分為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關係P36-37 

把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能夠分析具體情況,判斷時矛盾的主次,還是主次的矛盾。 

A.主要矛盾是矛盾體系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 

B.次要矛盾是矛盾體系中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的發展起次要作用的矛盾 

C.在每一對矛盾中,有一方處於支配地位,起著主導作用,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處於被支配一方的則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質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規定的。 

D.把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辯證關係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就是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P37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個性。矛盾的共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矛盾的個性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第二,任何現實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統一,共性寓於個性之中,沒有離開個性的共性,也沒有離開共性的個性。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相統一的關係,既是客觀事物固有的辯證法,也是科學的認識方法。